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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7日-北臺灣嚴重旱災事件本專欄作者為張炎銘先生

  發刊期數:第0077期/ 發布日期:103/07/04

2001年豐水期時,由於桃芝、納莉等颱風襲台帶來豐沛雨量,因此該年汛期結束時各水庫大致在滿蓄狀態;但自11月開始,北部地區降雨減少,約僅歷年同時期平均值的33%左右,石門水庫集水區降雨量也減少,2002年1~2月累積總雨量僅有38.7毫米,為過去36年紀錄中第二少的雨量。

更嚴重的是,新竹地區主要水源的寶山水庫永和山水庫頭前溪的川流引水,因冬雨及春雨偏少,導致公共給水嚴重不足,首當其衝即為新竹科學園區高科技產業每日約13萬噸的用水量大受影響,為紓解新竹科學園區及新竹地區缺水情形,政府除籲請節約用水外,石門水庫於2002年2月23日開始支援新竹用水每日5.5萬噸(後來並漸增至每日8萬噸),只是旱象並未紓緩,政府乃於2002年3月1日成立水資源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3月7日成立經濟部旱災緊急應變小組

鑒於旱情嚴重,自2002年3月1日起,頭前溪灌區4,339公頃及石門灌區10,439公頃第一期作休耕,另外桃園灌區以7折供水。所減省的水量合計每日約87萬噸,全數調供竹科產業用水及新竹地區民生用水。

但2002年4月及5月初梅雨季節時,並無原所預期有效降雨來補充河川水庫水源,苗栗地區民生用水亦告吃緊,遂協議苗栗水利會以加強灌溉管理方式,抽取後龍圳灌溉水源每天4.5萬噸予自來水公司明德淨水廠,以供應苗栗地區民生用水之用。由於旱情有擴延跡象,政府乃在「災害防救法」實施後,第一次在5月1日成立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合救旱體系,並有以下決議:

1.全台各地區,自5月2日起實施停供生活次要用水。

2.板新、桃園、新竹、苗栗、嘉義及花蓮美崙等地區,自5月3日起實施夜間減壓供水。

3.臺北市自來水事業處供水區自5月8日起實施停供公私立游泳池、三溫暖、水療館、洗車及遊樂性等用戶之用水。

2002年5月3日,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再針對供水狀況最為吃緊的石門水庫供水區,宣布自5月13日起進入第3階段限水措施,即每週供水5天半,停水1天半。

還好,後來梅雨來臨,中南部降雨充沛,旱象稍有紓解,自5月24日起解除東部及中南部地區限水措施,惟供水仍相當吃緊的翡翠水庫石門水庫,仍維持分區輪流供水,5月31日石門水庫有效蓄水量僅2.07%,創歷史新低紀錄。另外原打折供水的桃園水利會灌區再公告增加約25,000公頃農田停灌。

2002年6月6日,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鑑於石門水庫供水區缺水問題仍然相當嚴重,除了維持每週六、日停供1天半外,並決定在新北市樹林區開鑿10口水井,每日可提供3萬噸緊急飲用水源予板新給水廠。

7月1日時翡翠水庫也創下有效蓄水量僅7.08%的歷史紀錄。

直至該年7月5日因用水管制發揮作用及雷馬遜颱風帶來雨量,長達半年的旱象終告解除,7月9日經濟部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撤銷。

此次乾旱,為了石門及頭前溪灌區約1.5萬公頃農田休耕及桃園水利會灌區約25,000公頃農田停灌,總補償經費約11.35億元,其中農委會支付3.98億元(35.1%)、水利署3.15億元(27.8%)、自來水公司2.25億元(19.8%)及國科會1.97億元(17.3%),其他工商產業損失及民眾生活不便更難以計算。

但也由於此次乾旱,更促成經濟部積極推動「寶二水庫」等水資源開發工程。

一般民眾討厭颱風,但若無颱風帶來所需雨水,臺灣乾旱缺水的情形將更為嚴重,這大概是一般人想像不到的吧!


【補充說明】用水調度與補償:在臺灣,通常旱象發生一發生,政府除了呼籲大家節約用水外,都會先嘗試區域調度,從附近區域調水支援,若旱象繼續,由於農業用水對缺水的忍受度較高,因此會再依據「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規定,以調用農業用水供家用、公共給水工業用水。調用水量結果,被調用人有損失,則相關機關(構)必須負擔補償。如上述,因家用及公共給水需要,由自來水機構負擔,因科學園區需要,由國科會負擔;農委會因有「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自1996年11月14日所通過「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之後續計畫),補助自願休耕農民,若是非自願休耕,補償費另加,由調用水人負擔。但因水價偏低,無法合理調整水價,為減輕自來水公司財務負擔,經濟部(水利署)會協助水公司負擔部分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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