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高屏溪堤防違建物環境改善推動成果第七河川局 鍾東志

  發刊期數:第0274期/ 發布日期:107/04/13

  高屏溪沿岸之堤防完成於日據時代或民國4、50年代,因年代久遠,既有堤防上遭民眾占用興建房舍,甚至形成聚落,影響堤防安全及視覺觀瞻。

  自民國86年第七河川局接管後,即積極辦理既有堤防環境改善,其中先以局部僅一、二戶之堤段優先處理,營造出景觀優美的堤防,並成為當地休閒運動之好去處。

  但形成聚落之堤段甚難處理,經探討原因,早期佔用堤防興建房舍者皆為較弱勢之民眾,或是守護橋梁之駐軍遺屬等,居民皆表達因屬弱勢及年老沒錢搬離現住戶,如隘寮溪里港堤防即於90年代已發包辦理拆除,惟遭民眾強烈抗爭而暫緩辦理。而後第七河川局則由河川駐衛警列冊採管理手段,不得辦理房屋整建方式處理。本管理手段促使住戶因年老往生或房屋不堪使用而自行遷離,將可降低抗爭。

  第七河川局於102~104年開始分期分年辦理大寮堤防環境改善工程,配合發放建築改良物救濟金,約拆除60餘戶,完成後之堤防如照片,另於105年開始辦理高屏溪新園堤防環境改善工程,配合「屏東縣政府辦理公共工程用地核發救濟金要點」採5成救濟,也陸續完成數十戶之救濟並預定107年辦理拆除完成,將能改善該堤段髒亂之景觀。隘寮溪里港堤防約有70戶,預定於107年度辦理里港大橋上游段發放救濟金後先辦理拆除作業,爾後年度再辦理下游段之救濟及拆除作業,將完成高屏溪河段所有堤防環境改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