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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進地下水鑿井技工專業技能 水利署舉辦在職訓練水利行政組

  發刊期數:第0286期/ 發布日期:107/07/06

  經濟部為落實水利法第60條有效管理地下水開發,提昇地下水鑿井業已受聘僱技術員及技工專業技能,精進鑿井作業品質,前於102年8月15修訂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將地下水鑿井業技術員及技工每5年應受6小時之在職訓練正式納入法規,並自103年度起由台灣區鑿井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辦理5場次,計有139家業者(共452人)完成訓練:104年度由水利署辦理3場次,計有42家業者(共80人)完成訓練。本(107)年度水利署於4月28日、5月5日及5月12日分3場次在台灣大學、弘光科大及嘉義大學辦理,計有118家鑿井業者(共350人)完成訓練並取得證書。

  本年度訓練課程包含「鑿井處所工安意外防止」、「水井和井孔內攝影檢查」、「各種岩性、水井深度的施工機具選擇」、「鑿井過程樣取樣與地層圖電子檔建立」、「水井現地抽水試驗紀錄與電子檔建立」、「水量換算、抽水馬力和抽水管口徑計算」等。參訓學員反應熱烈,除可增進其專業技能外,亦不失為業界、政府、實務與學術之交流平台。

  經濟部為持續精進地下水鑿井業之受聘僱技術員及技工訓練,將參酌各界及學員意見,規劃訓練課程,以逐步落實地下水鑿井從業人員回訓機制,並有效提昇專業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