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淺談海岸管理法實施後,對臺東海岸管理上初步影響第八河川局-李志信

  發刊期數:第0389期/ 發布日期:109/06/26

一般而言海岸大概有四種災害: 海岸侵蝕、洪氾溢淹、暴潮溢淹、地層下陷等四種法定災害,因為台東地理環境得天獨厚,地勢非常高,所以原則上不會有大規模淹水情形發生,所以台東的海岸災害僅有海岸侵蝕一種,海岸災害依發生的嚴重程度,劃設一級及二級海岸防護區兩種,其中一級海岸防護區主管機關為水利署,二級海岸防護區主管機關則為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

  • 位於二級海岸防護區之海岸段同屬沙質海灘位於二級海岸防護區之海岸段同屬沙質海灘

因為台東海岸災害型態只有海岸侵蝕,所以內政部將台東海岸劃設為二級海岸防護區,因此主管機關為台東縣政府。台東海岸防護區,分為兩個海岸段,一為成功鎮新港溪口起至成功八邊八嗡嗡溪口止,岸段長度約9.4公里;另一則從台東市卑南溪口起至達仁鄉南田村止,岸段長度約70.7公里,兩個海岸段的總長度為80.1 公里,佔台東海岸線長度約42 %,這兩個海岸都有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同屬沙質海灘,易因長浪將帶入深海而造成海岸侵蝕,所以像其他的礁石海岸原則上沒有海岸侵蝕問題。

  • 位於二級海岸防護區之海岸段同屬沙質海灘位於二級海岸防護區之海岸段同屬沙質海灘

台東海岸地區開發利用頻繁,但海岸管理法實施前仍欠缺統籌的管理機關,整個海岸的管轄零碎分布在十多個部會局署機關中,如漁港屬農委會漁業署,但工業區專用港的闢建則屬經濟部之業務;用於維護國土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一般性海堤水利署負責,海岸開發及海埔地之開發管理屬內政部營建署等等。海岸管理法實施後,除了有專責的統籌海岸管理機關外,主導海岸發展秩序、維護海岸生態及國土資源的利用,使得各管轄機關可依據相同的法規,審核或管理其所轄海岸事務,增加其管理上的整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