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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自來水系統導入遠端監測技術保育事業組

  發刊期數:第0367期/ 發布日期:109/01/24

依據自來水法第110條規定,每日供水量在3,000立方公尺以下之簡易自來水事業,由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另行訂定自治法規管理,經調查截至108年12月底止全台共有15個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已有立案納管簡易自來水事業,共計有873處系統,供水戶數約達10.6萬戶。

由於全國簡易自來水系統數量龐大,加上多位處山區(或偏遠地區),設備簡陋老舊、管理維護人員不足、專業技術欠缺等因素,勢必影響供水品質,水利署為提升簡易自來水系統供水品質以確保用水安全,依下列對策予以輔導提升國內簡易自來水系統管理效能,包含:(1) 編列簡易自來水系統改善補助經費、(2) 建置全國簡易自來水系統管理平台、(3) 導入遠端監測技術等,其中在導入遠端監測技術上,水利署於107~108年間,分別於北區新竹縣及南區嘉義縣各挑選1處簡易自來水系統,規劃設置相關遠端監測設施(包含水位計濁度計、監視器及太陽能板等,如圖一、),試辦成果良好,可有效精省人力,並減少系統操作損失水量。

  • 圖一、在地簡易自來水系統導入遠端監測技術圖一、在地簡易自來水系統導入遠端監測技術

為持續推動簡易自來水系統管理輔導業務,水利署自101年起編列相關補助經費來改善地方簡易自來水系統(如圖二、),另為加速推動自106年起納入前瞻計畫內擴大辦理,年度補助案件數自101年8件增加至108年51件(如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