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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國有財產檢核實地訪查的重點內容土地管理組

  發刊期數:第0291期/ 發布日期:107/08/10

  財產管理最重要的基本工作,在於建立完整產籍管理資料,掌握現況,所以水利署依每年度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檢核實地訪查計畫,對所屬各水資源局、各河川局水利規劃試驗所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經管國有公用8萬8千餘筆,面積共計1萬1千餘公頃土地,實施財產檢核實地訪查,以確保徵收價購土地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並開帳納管,並確實掌握土地使用現況、落實公地公用,杜絕占用、防止不當得利情形發生,維護國有財產權益,可謂年度重點業務工作。

  實地訪查都查核哪些項目呢,舉凡複核所屬機關辦理國有公用財產管理自我檢核情形、國有不動產是否完成國有及管理機關登記、徵收或購置不動產是否完成國有登記並開帳列管、財產增減異動有無按期列報、是否依規定定期實施盤點,並作成紀錄,簽請首長核閱、財產帳卡是否依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規定設置、財產價值登記有無依產籍要點規定辦理、有無閒置未利用、被占用或無償提供使用、出租、提供利用、委託經營或設定地上權情形、提供使用收益所得收入是否依規定解繳國庫、撥用不動產是否辦妥撥用(含有償及無償)登記、撥用非都市土地是否完成用地編定或變更編定、有無國有財產法第39條應廢止撥用或占用他機關經管國有不動產等種種產籍管理情形,皆為查核重點。另往年訪查發現之缺失是否已完成改進,亦為查訪之目的。

  今(107)年度財產檢核工作自6月起展開,分轄區進行,至8月底前結束,辦竣實地訪查後,作成訪查紀錄函送受訪機關,並就發現之缺失列管督導改正,上開查核優缺點亦做為各所屬機關年度績效之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