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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為民服務 水特局土地使用分區即到即發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發刊期數:第0293期/ 發布日期:107/08/24

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以下簡稱臺北水源局)為進一步擴大為民服務成效,創辦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即到即發服務,自107年7月5日起由服務人員現場受理申請並即時核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經實測每一案件可於半小時以內完成核發,等待時間縮短及領件便利性獲得申請民眾讚譽。

臺北水源局非常重視此一創舉成效,試辦第一天即由臺北水源局周文祥局長偕同烏來區公所高富貫區長視察辦理情形,現場恰巧有烏來區忠治里高建章里長申請案件,成了第一位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即到即發的服務對象,高里長也對於領件的便捷性大為稱讚,為服務人員打了一劑強心針。而坪林區試辦第一天周文祥局長亦親赴坪林區公所並由施明慧區長陪同視察辦理情形,並指示加強導引標示以利民眾申辦。本項服務目前辦理時間為每周四烏來區公所、每周五坪林區公所、每月第三周之周三石碇區公所,服務時間均為上午9時30分至12時整。

  • 周文祥局長偕同坪林區公所施明慧區長視察辦理情形
  • 每月第三周之周三於石碇區公所專人服務

為了完成此一跨區服務之創舉,臺北水源局多次召開協調會議並整合新北市烏來區、坪林區及石碇區公所行政資源界面,並定期定點指派專人至各區公所服務,民眾只要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地籍圖謄本,即可享受即掛即發服務,相較以往需3天辦理時程,民眾更為有感申領件的便捷性。

不過因現行1/10000都市計畫圖精度不高,作業上須檢附地籍圖謄本核對都市計畫圖、樁位圖資料無誤後始予發給。因此申請案件倘位於不同使用分區邊界經研判有認定疑義者,仍需由服務人員攜回查對核發,以確保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核發的正確性。本次即到即發服務,預計自即日起試辦3個月,初期以受理申請三件、每件不超過五筆為原則,後續將視試辦情形逐步增加受理件數以滿足民眾需求。

  • 周文祥局長偕同烏來區高富貫區長視察辦理情形
  • 烏來區忠治里高建章里長成了第一位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即到即發的服務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