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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局充分與民眾溝通 近九成工程用地協議價購取得第三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360期/ 發布日期:108/12/06

第三河川局今(108)年度辦理「潭子外圍分洪道整治工程用地費」、「旱溪排水前竹地區上下游段整治工程用地費」、「旱溪排水國光橋至日新橋環境營造工程用地費」、「筏子溪農路橋至十三寮排水與大雅排水合流點環境改善工程用地費」及「貓羅溪縣庄(一)堤段防災減災工程用地費」等共九件工程用地取得案,總用地經費計19億1千萬餘元,辦理期間當地縣市政府包括臺中市政府、南投縣政府及彰化縣政府及當地村里長皆給予大力協助。

第三河川局於召開工程公聽會及用地價購會議時發現,土地所有權人對於辦理堤防整治及環境營造等工作均持肯定態度,且目前辦理協議價購土地之價格係以市價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依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之規定,惟土地所有權人初期對協議價購價格仍有許多質疑,經第三河川局詳細說明及辦理現地拜訪等,最終有近九成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協議價購,後續尚有部分用地案件經費龐大,明後年將持續籌編經費辦理。

第三河川局表示,本年度用地取得過程,十分感謝土地所有權人之全力配合與支持,預定用地取得後,陸續辦理堤防工程施作,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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