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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都更及危老屋重建機制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發刊期數:第0358期/ 發布日期:108/11/22

從1999年的921地震,到2016年台南地震、2018年花蓮地震等,考量重大地震的發生造成老舊建築物倒塌受損,人民生命與財產遭到傷害,再加上因應高齡化社會的發展趨勢,整體環境亟需提升無障礙環境品質,因此內政部營建署近年來大力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包括依建築法規與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以及屋齡30年以上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一定標準等三類建築物,均列為危老條例之適用對象。

透過危老重建條例,還有專業重建輔導團一條龍式的服務,因不限基地規模,也不需走都更的聽證、審議程序,申請時程可控制約2個月即核准,約3年後就可以入住新房。此外,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近期已研議「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針對建築物辦理耐震快篩、初評、詳評、階段性補強制度與分年計畫及補助經費,相關計畫十分完備。

為降低民眾辦理耐震評估的負擔,政府已於108年至110年編列6.3億元預算,預計補助3萬4000棟,原每棟補助6,000至8,000元,近期已研擬修訂提高每棟補助費用為12,000至15,000元,修正通過後將可為申請的民眾省下一筆費用,藉此加速老舊建築更新。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為臺北水源特定區計劃範圍之建築主管機關,轄內民眾有關危老重建之相關問題,亦可透過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協助提供新北市政府辦理窗口之諮詢服務,協助轄內民眾辦理危老建築重建,共創安全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