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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門分級管理制度之建置-以第五河川局轄區為例第五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219期/ 發布日期:106/03/24

  第五河川局無論其所管轄水門、委辦件數及委辦經費皆為水利署所屬機關之大宗。其中,各水門之維護管理標準除與使用年限有關外,亦與環境條件、保全規模等因素有關,故其操作運轉、颱洪期間巡查頻率之要求及監督管理層級應有所不同,以提升管理效率及合理性。鑑於目前並無水門分級管理之方法可供辦理參考,為因應極端水文事件及提升各水門之管理效益,第五河川局爰辦理「水門分級管理制度之建置-以第五河川局轄區為例」之委辦計畫,研訂一套水門分級方法以資應用。

  為解決過往水門分級相關報告及文獻中,決定各影響因素權重時缺乏客觀性,且未考慮因素間相依性,對應資料數據未進行量化與標準化等主要問題,本計畫提出以網路層級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Theory,ANP)解決各因素客觀性與相依性問題,同時將可量化之資料數據以百分等級(Percetile Rank,PR)進行標準化,建構具備客觀性與合理性之水門分級制度。

  據此,本計畫首先根據文獻回顧定出三大評估因子:人口經濟因子、水門防洪因子、洪災潛勢因子,並於各因子中定出所屬評估準則共七項;此外,亦蒐集各準則相對應之數據資料並以標準化處理,如遇空間分布型資料(如:人口密度、經濟價值、淹水潛勢、警戒雨量)則進行環域分析(Buffer Analysis),取得各水門於各項準則中的原始得分。
  • 百分等級與資料標準化
  其次,本計畫為取得各項準則權重,針對政府單位、維護廠商、學術單位發放ANP問卷約60份,回收有效問卷共43份,根據分析問卷結果顯示,人口經濟因子權重佔50%,所屬人口密度準則佔28.6%、經計價值佔21.4%;水門防洪因子權重佔25%,所屬防洪規模準則佔8.4%、設備近況佔9.1%、感潮段佔7.5%;洪災潛勢因子佔25%,所屬警戒雨量與淹水潛勢權重各佔12.5%;方案間比例分別為A級佔32.3%、B級佔28.3%、C級佔39.4%。
  • 水門分級加權公式與總分排序
  最後,將各項準則之原始得分與權重,以加權方式算得各水門之總得分,再依高低排序後配合方案百分比例,即得到各水門維護案之水門分級結果,並可依此作為後續水門管理維護之參考依據,提升整體管理成效。
  • 水門分案分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