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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資格及老農津貼不因徵收而「立即」、「當然」喪失

  發刊期數:第0032期/ 發布日期:102/08/23

  私有土地因水利署興建各項水利工程而被徵收後,民眾直覺認為沒有了耕作的土地,原本的農保資格即會喪失,原領取之老農津貼亦無法續領,其實兩者均不因徵收而「立即」、「當然」喪失。

  依「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農地被徵收繼續加保要點」第4點規定,農地被徵收者及與需地機關協議價購尚未徵收者,放寬得繼續參加農保3年。易言之,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如於3年內無法購置或承租適當農地,農保資格才會喪失。

  此外,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第4條規定,現已領取老農津貼之農保被保險人,於領取津貼期間,因所持有參加農保之農地配合政府公共政策被徵收而致農保資格喪失,若無領取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或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情形,不因喪失農保資格而影響繼續領取老農津貼之權益。

  爾後各河川局及水資源局於辦理各項水利工程時,可適時向民眾宣導,以利用地取得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