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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溫泉資源保育的守門員保育事業組

  發刊期數:第0204期/ 發布日期:105/12/09

  台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由於火山活動頻繁,孕育台灣具豐富且泉質多元的溫泉地區。而為確保溫泉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同時促進溫泉觀光產業發展,政府於92年7月2日制定公布溫泉法,自94年7月1日施行,相關子法於94年陸續公布施行。截止目前全台溫泉分布15縣市(如圖1),13縣市劃設公告溫泉區計25處。

  為避免溫泉資源枯竭、溫泉區溫泉水溫下降、水量減少等情形,政府從總量、監測、集中管理等多管道進行溫泉資源保育工作:
 1.落實總量管制與審查機制:各縣市政府依據交通部核定各縣市溫泉區管理計畫之可開發量進行總量管制(如圖2),並依溫泉法規定審議業者提出之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藉由審查機制,確認之合理性、必需性及安全性,達到溫泉資源永續發展目標。

 2.進行溫泉資源監測:為使溫泉資源永續經營與利用,部分縣市已設置監測井進行監測,包括臺北市北投、宜蘭縣礁溪、蘇澳、花蓮縣瑞穗等地區,水利署自101年起亦逐步建構溫泉監測井網,以實際了解各溫泉區溫泉泉質及水位狀況,目前已納入監測井網地區包括臺北市北投、新北市烏來、宜蘭縣礁溪、蘇澳、台中巿谷關、台南市關子嶺、屏東縣四重溪(如圖3)、花蓮縣瑞穗及台東縣知本等9個溫泉區,監測成果並自101年起發行溫泉監測季報,102年起發行溫泉監測年報 (如圖4)。
 3.輔導及成立公共取供事業:成立公共取供事業對當地溫泉用量行有效集中管理、分配,改善任意鑽井汲取、管線凌亂及溫泉資源枯竭之虞等問題,目前已成立溫泉取供事業溫泉區有新北投溫泉區、行義路溫泉區、中山樓溫泉區、烏來溫泉區、泰安溫泉區、關子嶺溫泉區、龜丹溫泉區

  努力是不會白費的,舉例而言,近2年有一則媒體報導案例,宜蘭礁溪溫泉成為熱門觀光景點後,觀光飯店如雨後春筍設立,但過度超抽地下水導致溫泉水溫下降,為有效監測礁溪溫泉水位及溫度變化,宜蘭縣政府自101年起即辦理監測工作,依據縣府最新的監測結果顯示,在旺季(11月~2月)時各監測井溫度確有呈現下降趨勢,於淡季時溫度則有回升現象,且自104年4月8日起縣府禁止建築工地採用點井工法,泉溫已無驟降之情事發生(如圖5)。

  溫泉業者歷經十二年輔導,溫泉取供事業營運已逐步上軌,各地方首長也非常重視在地溫泉資源保育與產業發展,多有成效,展望未來,除持續溫泉資源監測與保育,將進一步策進加強溫泉用水量稽核作為,務求溫泉取用合理均衡,以達溫泉永續利用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