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門為水路中或進出口處,所設置土木構造物與可活動機械設備之複合式設施,並藉由該設施活動部分(一般稱為門扉)之啟閉,控制水路水流或阻斷
外水。其目的為配合
防洪、
排水、
禦潮等
水利事業,發揮擋水、制水功能,以防範
外水、暴潮之災害,並兼調節
內水之蓄洩,故水門至少含:土木構造物、下部裝置(
閘門門扉、門框)、上部裝置(吊門機、吊具)與其他附屬裝置(控制、電氣…等)。
閘門部分依其裝設位置、門扉大小、目的、功能性不同而有諸多型式,可依門扉啟閉方向、啟閉動力與吊具型式區分為四種形式,分別為自動式
閘門、手動式
閘門、電動式
閘門及油壓式
閘門,用途說明如後:自動式
閘門多用於防止
外水倒流至內地或感潮河渠段,防止海水倒灌,常見於河堤及
海堤上;手動式
閘門係以手動方式驅動啟閉裝置,帶動連桿吊起門扉,常用於提吊較小型門扉;電動式
閘門係以電力供應電動機驅動啟閉裝置,帶動連桿吊起門扉,常用於提吊中大型門扉,且多具有手輪啟閉裝置供停電時使用;油壓式
閘門係以電動機或汽(柴)油引擎啟動油泵,帶動液壓缸牽動鋼索吊起門扉,多用於提吊大型門扉,停電時亦可藉備援發電機或汽(柴)油引擎驅動油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