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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前溪河床上化學廢棄物清運完竣 後續配合新竹縣(市)政府積極開發沿岸環境美化第二河川局

  發刊期數:第0238期/ 發布日期:106/08/04

  新竹縣(市)頭前溪沿岸,今(106)年初被民眾發現棄置約33桶廢棄化學溶劑,擱置多時而衍生公共安全危險之疑慮,在新竹地檢署、環保署及新竹縣(市)政府共同協助下,由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提供廢棄物暫置地點,第二河川局先行將廢液桶移出河川區域外暫置以避免污染河川,近日已將多桶化學廢棄物清運完畢,後續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將頭前溪沿岸開闢為公共空間,徹底解決傾倒廢棄物的問題。

  本案在民眾通報後,由新竹地檢署指派環保署稽查總隊逐桶採樣檢測廢棄化學溶劑,溶液中重金屬雖未達有害廢棄物認定標準,但溶劑閃火點低於40℃有易燃之虞,外觀尚無外洩,經考量危害性,地檢署立即指示第二河川局將廢液桶移出河川區域範圍位,以維護河川區域安全,第二河川局先將廢棄化學溶劑暫置於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提供地點,後續發包委請具有清運化學事業廢棄物之專業廠商進行清理,以符合清除化學廢棄物等相關法令規定。

  第二河川局近日已完成清運工作,總計清除33桶(塑膠桶6桶及鐵桶27桶) 廢棄化學溶劑,清運過程中第二河川局進行採樣檢測,包含八大種金屬、離子濃度及酸鹼值(PH)…等檢測,並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要求專業廠商進行適當處置,清運過程中第二河川局亦派員隨車至桃園市觀音區合格處理場,確認廢棄物有依規進場處理,本次共計清運6.27公噸化學溶劑。
  • 環保署處理人員抽取廢棄桶內的不明液體
    (取自自由時報)
  • 清運載裝中

  • 進入處理場過磅
  • 處理場卸載中
  • 處理場卸載完成
  • 廢棄物暫置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掩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