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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 -113年)保育事業組

  發刊期數:第0399期/ 發布日期:109/09/04

因早年政府自來水建設經費有限,且法令政策尚不完備,申請接水時因自來水事業水壓無法到達處,由建商(用戶)自行出資設置用戶加壓受水設備取水並負擔營運管理費用。完成初期設備新穎、運作良好,而使用數十年後,因供水設備老舊或操作不當,造成社區內漏水嚴重,進而影響居家安全,並衍生浪費水資源情事,在住戶無力負擔龐大的設備修理經費下,供水問題日益嚴重,進而訴諸媒體(圖1)或陳情公家機關與民意代表。

  • 圖1 新聞媒體報導圖1 新聞媒體報導

為解決老舊高地社區漏水問題,行政院推動「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 -113年)」,透過由自來水事業進行社區之用戶加壓受水設備工程改善作業,完成改善後並納入自來水事業供水系統,有關操作、維護及汰換皆由自來水事業負責,主要執行策略如下:

一、經費需求:由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負擔80%之工程改善經費與操作維護費;民眾須負擔20%之工程改善經費,並於簽約前一次繳清,另民眾負擔20%之接管操作維護費,將分期20年隨水費收取。

二、開放社區自主申請:在尊重社區自由意願考量下,以開放社區自主申請方式辦理,透過加強溝通宣導,由自來水事業偕同地方政府舉辦推動說明會,以鼓勵社區踴躍申請。

三、社區已符合「接管」條件且無待解決事項:社區須同時申請供水設備由自來水事業接管,並完備土地、操作維護費等應協調事項,經自來水事業確認無待解決事項後,於工程改善完工後進行接管作業,用戶加壓受水設備產權移交自來水事業,後續納入供水系統,操作、維護及汰換(圖2)。

  • 圖2 接管作業示意圖圖2 接管作業示意圖

四、分年分別辦理評比:老舊高地社區分布主要集中於北部地區,各有不同區域環境等客觀因素,皆有申請改善作業之需求,為求公平分配並考量資源有效利用,將依據評比基準表完成分數評比後,排定年度執行優先順序,將以漏水相對嚴重、戶數高、屋齡大之社區優先辦理。

110年度將辦理之改善社區,已於109年2月底前開放各社區申請,經台水公司彙整申請資料並於109年4月29日召開評比會議完成評比作業,110年度預定執行基隆市(3社區)、新北市(2社區)、桃園市(1社區)與新竹縣(1社區)等共計7社區,希冀透過計畫執行,可確保民眾居住安全與基本用水權益(圖3),並可改善嚴重漏水狀況,有效水資源利用。

  • 圖3 媒體報導圖3 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