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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地層下陷防治委員會簡介水文技術組

  發刊期數:第0245期/ 發布日期:106/09/22

  沉默無聲的大地反撲,一旦沉陷,已是無法挽救。

  地層下陷係一種因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地層內部應力失去平衡,而造成土層壓縮變形所形成之地表下沉現象。地層下陷之地區除了台灣之外,包含美國、英國、日本、中國、義大利、墨西哥、匈牙利、紐西蘭、西班牙、泰國、澳洲、印尼等地。其中,日本東京在1918~2003年間因抽取地下水導致之累積下陷量達4.5公尺;美國加州在1916~1969年間累積下陷量達3.9公尺;中國太原(1950~2003)與上海(1921~2006)累積下陷量約達3.0公尺。

  全球地層下陷原因主要包含超抽地下水、石油、氣體(例如天然氣)等,其中以超抽地下水最為普遍,氣候變遷降雨不均及乾旱等問題更加重地層下陷的發生,由於地層下陷是不可逆的地質災害,長期的地層下陷不僅會對結構物產生破壞,同時會導致沿海地區積水不退與土壤鹽化,許多國家正面臨地層下陷的威脅,甚至影響都市及國家的發展。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The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為研究與解決上述問題,1975年UNSECO在「國際水文計畫」(The International Hydrological Program, IHP)項目中,正式成立「全球地層下陷研究計畫」(Investigation of Land Subsidence due to Groundwater Exploitation),並且於該年度成立地層下陷防治委員會(Working Group on Land Subsidence,http://landsubsidence-unesco.org/)

  委員會組成目前有15位委員(member)與4位觀察員(observer),來自11個國家(地層下陷比較嚴重的國家),包含地質、地下水遙測、測量、雷達干涉技術及環境工程等各領域的學者專家,一個國家或地區不超過2位委員為原則,小而美專業的組成使委員會成立及運作更符其目的,並充分利用各委員的專長協助解決全球地層下陷問題,台灣代表委員為中華民國測地學會的洪偉嘉博士。

  委員會成立目的在於地層下陷資料的交換、應用、風險評估、減緩地層下陷的策略研擬等,每年選定不同國家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全球地層下陷問題並進行小型工作會議,另考量地層下陷涉及議題及其因應對策需長期研究分析方有成果。因此,每五年定期舉辦全球地層下陷研討會,第九屆(2015)在日本名古屋召開,預計第十屆(2020)在荷蘭召開。

  目前全球已發生地層下陷現象地區,其政府採取之防治作為,除了進行人工補注地下水外,主要係透過政策減抽地下水,常見之相關政策與措施包含:1.增供地面水。2.節約用水(含民生、農業及工業)。3.產業調整(轉旱作)。4.提高再生水使用率。5.下陷敏感地區,加強用(抽)水量管制。6.管制抽水深度,降低主要壓縮層抽水量。7.嚴格依法執行抽水查察及管制等。

  委員會主席Carreón-Freyre,Dora教授及委員南京大學葉淑君教授應中華民國測地學會洪偉嘉博士之邀,於8月底抵台與成功大學地層下陷服務團進行座談交流,並於9月1日至水利署拜會賴建信署長,針對世界各國及臺灣地層下陷狀況與防治工作經驗進行交流,雙方均認為地層下陷氣候變遷下,世界共同面對的急迫治水課題,其防治工作非常重要且須要多方領域學者專家等共同合作努力長期持續推動。Dora教授也特別展示該國(墨西哥)近日因超抽地下水地下水管線漏水致馬路地基發生大崩塌影片,並表示這情形在墨西哥常發生,也提出各國及在地居民應該要更重視地層下陷問題且要減少抽取地下水,因其造成的災害不單是地面沉陷,而是因地面沉陷可能引發建築物與道路損壞及淹水等問題。

  近年臺灣地層下陷主要分布在中南部沿海縣市,彰化與雲林地區最為嚴重且內陸下陷問題愈發顯著,引起社會大眾對於是否會影響高鐵行車安全之關注。台灣地區地層下陷防治策略與全球各國雷同,自民國84年以來接續推動「地層下陷防治執行方案」、「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計畫」及「雲彰地區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暨行動計畫」等各項地層下陷防範與治理措施。雖然近年全臺地層下陷趨勢已明顯趨緩改善,但仍會隨水文狀況變化,103及104年連續兩年大旱,降雨補注地下水減少且產業抽水未明顯減少,致地層下陷情勢變嚴重,顯著下陷面積達819.8平方公里;105年降雨條件較豐,搭配各部會長期以來積極推動各項防治措施,致105年顯著下陷面積減至106.4平方公里。

  台灣地層下陷防治工作推動已逾20年,累積相當經驗與成果,藉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地層下陷防治委員會主席之交流會談契機,可將台灣經驗分享至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