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央管河川警戒水位訂定方法水文技術組

  發刊期數:第0228期/ 發布日期:106/05/26

  每年汛期期間之颱風豪雨所帶來之洪水可能會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嚴重損失,而河川警戒水位訂定係為加強河防安全管理與提升防汛搶險之效能。水利署目前於全台灣建置250多處自計式水位站,分佈於24條中央管河川淡水河與20條中央管區域排水,根據各河川局實務需要於105年度完成中央管河川淡水河警戒水位研究訂定,並於106年5月12日經水利署防災中心完成共184水位站警戒水位公告作業,藉此建立各河川重要河段建立預警機制,並提早發布可能洪災訊息,供各縣、市政府針對河川沿岸保全對象進行避難、疏散,已成為非工程防災措施中之重要工作。

  河川警戒水位執行包含法規依據、警戒值定義與相對應作為、警戒值訂定與技術、汛期警戒水位執行等層面。以下就上述之訂定方法作為說明。

  警戒水位訂定方法:
 1.警戒水位計算公式說明
 2.警戒水位技術概要說明
  警戒水位訂定需要有保全區域與地文、與水文特性進行訂定。其中,各河川局水位站之保全區域,如圖1為新店溪上游覽勝大橋水位站之保全區域。並根據當地的堤防高程,以最易發生溢堤淹水之河段決定其控制高程再利用水文、水理模式(採SOBEK軟體),如圖2所示,為淡水河集水區範圍劃分與水文、水理模式建置,進行模式檢定與驗證後,再針對各水位站河段之不同颱風豪雨、水文不確定性等分析,進行洪水上漲速率的計算,決定其洪水上漲速率。進而建議各水位站之警戒水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