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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公益考量及私權維護 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用地取得經驗談北區水資源局

  發刊期數:第0291期/ 發布日期:107/08/10

北區水資源局辦理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隧道總長度3,726公尺,工程寬度26公尺,穿越78筆土地之地下約5~278公尺不等之特定空間範圍,用地面積約11公頃,其中私有部分共計6.15公頃,隧道深度在28公尺以下者,約佔91%之面積,依「水利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規定,深度28公尺以下之地上權補償率僅為5%,對土地所有權人補償甚少。

本案經北區水資源局於104年10月至105年4月辦理4次公聽會,多數土地所有權人強烈表達隧道施工與後續使用,地面並未受影響,惟若設定地上權,土地所有權人於貸款或買賣時,權益將遭受減損,希改以提供使用,經北區水資源局權衡隧道工程實際使用情形及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並獲水利署支持,於106年4月至107年4月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以區分地上權及先行提供使用(施工及隧道存續期間無償使用)等二種方式,供土地所有權人有所選擇。

  • 阿姆坪防淤隧道用地取得流程圖

北區水資源局經歷一年的協議期間,並由局長責成副局長率隊多次拜訪地方民意代表、里長與土地所有權人,經過一整年的努力,在非都市土地部分有92%達成協議,都市土地部分有94%達成協議,以上約計有91%同意先行提供使用(施工及隧道存續期間無償使用)同意書,土地所有權人亦一致認同政府作為。

本案隧道工程未達成協議部分經申請徵收地上權,亦已於107年6月6日奉內政部核准徵收,至107年7月,用地執行率已達98%,各項工程亦已順利展開。

  • 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段用地取得協議會議
  • 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段用地取得協議會議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