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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歷史-許時雄前處長談「台北地區防洪」專案報告

  發刊期數:第0193期/ 發布日期:105/09/23

主題:台北地區防洪計畫
受訪者:許時雄前處長
時間:2008年12月24日上午10時~12時
地點:許宅
訪談人:李宗信
逐字稿整理:林亨芬

我與台北地區防洪的淵源
  我接觸淡水河防洪,大概是從民國53年初開始,當時是在第十二工程處(按:42.09.01~66.04.15,後改為第十工程處);民國56年經濟部成立一個專案小組(按:民國58年5月經濟部水資源統一規劃委員會成立「台北地區防洪計劃工作小組」),我便正式參與。民國70年,我臨危受命處理台北防洪問題,70年到85年工程完成為止,共15年。水利局本來處長一任三年,得連任一次,我是情況特殊,破紀錄連任了五次。當了15年處長後,我覺得工程並未完了,在綠化方面還非常需要,所以我毅然辭掉水利局工作,到縣政府待了兩年,主要是整理河川地。算起來,從民國53到87年,共35年的時間,我都致力於淡水河台北防洪工作。

  在水利局時我職掌防洪工程,51年我做水利工作,民國62年奉臺灣省政府命令成立「海堤規劃設計總隊」(按:應為民國61年9月)。那時沒有海堤方面的人才,而我剛好在成大學過海洋工程,就被挑出來當隊長。當時的目標就是保護海岸,故發動所有工程司、處長、分隊長、總隊長一起做,現在海堤的整治差不多已將近100%。因為時代改變,現在除了安全外,還要考慮生態、環保等各方面的問題;我雖然已經離開,但現在與成大郭金棟博士重新檢討海堤規劃,要寫一本設計手冊,預備明年(按:訪談當時)交出去。

三期防洪工程的重點
  防洪工程分三期,我想是政府不得已的作法。照理講,防洪是安全的保護,應該一次做完。初期計畫是民國71至73年時,是台北市先做堤防,台灣省政府當初根本什麼都沒有,所以初期計畫時把標準降低,實施10年保護標準。10年保護標準就防洪而言不成一個計畫,河川至少都是50年、100年的標準。為什麼會這樣,是因為台北市台北橋端堤防為七米五,所以台灣省這端只做到五米五程度。做完以後,台北市的堤防加高了,馬上,74-76年二期計畫時,就把所有堤防加高至200年保護標準。本來三期要接二期的工程做下去,但是遭受相當大困難:台灣的自力救濟第一個就是從疏洪道開始,遭遇很大抗爭。當初如果照基本方案,要再拆一萬五千多公頃的民房,這些都是在都市計畫區內,所以是個大問題。因此後來委託台大做模型試驗,大漢溪堤距原來750公尺縮到520公尺,因為都市計畫用地只有這麼大;新店溪600公尺縮至500公尺。82年規劃完了以後,83年開始做,到85年堤防才全部完成。

印象比較深刻的群眾抗爭
  當初我們最先開闢疏洪道,施工人員一進去,就被打出來。民國71年開始大規模抗爭,他們把省一號道路圍起來(按:民國72年1月4日),秀出蔣公銅像,要蔣公保護他們。這問題一直沒辦法解決,後來成立一個中心由建設廳長(按:成立「台北地區防洪初期實施計畫工程執行中心」,由建設廳長鄭水枝任召集人)親自坐鎮。當時李登輝是省主席,他說這個疏洪道非開不可,他說,他在農復會時就知道這個案子,當到台北市長時覺得更需要做,現在身為臺灣省政府主席,這個迫切性比當時更嚴重,一定要完成,如果不能開闢的話,他對不起蔣經國總統。所以那時就開始強制實行,到了農曆過年,我們就預備好了,從三重堤防開始做起,連夜開始工作;等老百姓天亮圍過來的時候,我們已經做了600公尺長,那時軍事行動下,幾百部卡車進來,把堤防做好後,再回頭做疏洪道。所以說,台北防洪在工程上其實沒有什麼特殊困難,困難在於用地取得。因為疏洪道那兩條線,雖然是經過政府研究,按照學理來,但是老百姓不聽這一套。疏洪道線內被土地徵收,線外得到保護,好像不公平;且按當年公定價格徵收1坪平均只有1300元左右,但外面價格十幾萬元、二十萬元,所以民眾反應激烈。

有關工法、技術
  原來初期計畫是保護三重、蘆洲,主要做三重、蘆洲堤防疏洪道;二期的時候堤防加高,並有五股排水計畫,當初做的時候並沒有整體規劃,後來覺得那個地方不做的話還是會有淹水的危險,所以就列入工程之中;三期的時候保護新莊、樹林,做大漢溪左岸新莊、西盛、樹林堤防;右岸地區土城板橋做中和、永和堤防,整個連在一起。三期計畫中,堤防共完成64公里、水門31座。照理講一個河川的保護不應是保護一邊淹一邊,但這與政府的財力有關,所以老百姓曾抗爭說台北縣是二等公民。

  排水幹線將近49、50公里,抽水站有20座,工法技術上我覺得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至於橋樑工程,臺北橋、中興橋、華江橋與浮州橋堤座改建,疏洪道則做兩個疏洪道橋。橋樑不但是改建,並利用此機會順便擴大,所以現在的臺北橋、中興橋、華江橋的線道都是立體交叉。

  關於施工中面臨的困難,我們60多公里的堤防大概分兩種,一種是梯形堆土,另一種是防洪牆,本來做堤防應該用土堤,但是有很多地方為了減少拆遷,不得已改成防洪牆。就土堤而言,是逐次將土一直填高外面加保護。比較不同的是,因為台北地區相當重要,這個工程除了前方滾壓以外,前坡用40公分混凝土、後坡用20公分。為了怕破堤,堤頂又敷了一層瀝青混凝土。到第三期的時候,我又想到,在都市裡混凝土對美觀是一大傷害,所以第三期開始所有土堤堤防後坡開始種花草。比較困難是防洪牆,變水泥,最大的問題是台北盆地的地質非常惡劣、土石非常鬆軟,所以防洪牆下必須打基樁。一般打基樁是20公尺、最高有到38公尺,每隔2公尺打一個。當初打樁的時候,因為靠近都市不能隨意工作,會被抗議,為此民國70、80年從日本引進低噪音工法。居民的抗議事件對工程雖有阻礙,仍一一克服解決。像新莊有派人來抗議,我們就儘量爭取時間協調。那時用的工法,土容易分離時一般用外掘法,旋轉下去然後抽出來,打混凝土。另外一種是內掘法,遇到軟弱地層,50公分樁裝上30公分的樁心,特點是發現不夠長時可以再接。需要運土到工地,運輸過程只能到15公尺左右,太長會妨礙交通。

河川地與堤後坡的綠化
  一個工程在做完以後,應考慮到對地方的幫助有多少。我當了15年處長,同時也擔任約13年半的台北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台北縣有一個特殊的地方是,都市發展是因人的遷居而形成,並無整體的都市計畫。那時我當都市計畫委員,便深深感受到,在三重、新莊、板橋一帶,最起碼的如公園、綠地等,還不足350公頃,就一個孩子的正常發展而言,幾乎整天看不到一棵樹,當時台北縣還發生了幾起重大案件,我想都與缺乏自然陶冶有些關係。基於這個想法,我執行台北防洪時便時時考慮要提供綠地給都市,用以補充都市計畫的不足。第一是改善交通,在堤防後面設快速道路,做60公里的堤防就開60公里的道路。第二是提供人活動空間,沒有全部開放,也許寬200公尺只開放兩邊80-120公尺當運動場,另外的空間則保留原狀做生態區。現在大家常說台北市雁鴨公園,其實最好的是在對岸,從華江橋到新海橋,有幾百頃的保護區。為了人與動物共存,我儘量做自然斜坡讓生物棲息,從大漢橋到江子翠、永和秀朗橋、三重蘆洲,整個開闢公園。我那時為什麼到縣政府,一方面因為縣長尤清連續請了八、九次,另一方面是因為,我認為河川的綠美化與生態化應該也是水利工作的一個延伸,所以毅然跳槽到縣政府完成這項工程。在縣政府的兩年裡,我把這個計畫付諸實行,後來的蘇貞昌也是援例。台北縣最大的建設是腳踏車步道幾十公里,可以從浮州橋騎到秀朗橋。早期人們以填飽肚子為主要考量,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漸漸重視生活品質,慢慢地愈來愈多人會到河堤公園來散步、打球。現在大約300公頃,當初我提供的規劃裏,包括疏洪道的部分有700公頃。

  我做的很多工作可說是水利局的先鋒。如河川地的綠化、堤後坡的美化,剛開始水利局很不認同,認為做到不淹水即可、怪我多管閒事。我說,我正式設計就是這樣,東西到了局裏後退回來,我就說,你等著瞧,以後誰下這個決定誰就要負責。因為我出了名的兇,後來沒人敢反對。結果我做下去後,台中大里溪也模仿我們。當時他們做了三面混凝土,曬得旁邊人受不了,縣議會要求改善,當地省議員提出時,那時黃金山當我們的總工程司,他說:這樣不行!以後河川堤防的綠化與堤前高灘地的美化利用,要好好地併到防洪工程裡。那時局長就說:還是老許聰明,事先做好了等他,這樣已經過了七年。現在的河川地綠美化就是起於那時,因為我從小鄉下長大,第一志願是學水利,大概對這方面比較敏感。生態工法我事先都已考慮,雖然那時沒有生態工法這個名詞。

將來的營運管理
  現在(按:訪談當時)的管理營運在防洪部分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的堤防是特殊設計且提高標準,堤防本身沒有問題。但當初水利局負責堤防、住都局負責排水、公路局負責橋樑,分工雖是照本身業務範圍,我覺得這是一大敗筆,橋樑、防洪排水本來就應該統籌一起,不能分開。台北地區的排水很特殊,地勢很低,完全要靠抽水,但抽水站常常都是等到洪水來的時候壞掉當機,而且抽水站排水標準對防洪來講顯然偏低,稍微洪水來就跑不及,這是一大原因。

  至於將來如何處理,我想除了縣政府要加強抽水站的管理外,堤外用地應該加強互動鼓勵民眾利用、儘量保留生態區原有面貌。將來要永續經營,最重要的還是淡水河的水質。現在台北市的污水處理差不多完成,台北縣完成的基數則相當低,家庭污水、工廠污水都排到河裏。這點如果能改善的話,我想再花一點人力物力,把這些污染清除,讓水能乾淨。世界上的偉大都市都是因為有美麗的河川,如萊茵河、泰晤士河、馬賽河,希望將來淡水河也讓台北市變偉大。

人定不能勝天
  對我而言,從防洪排水、橋樑到河川地、河濱公園的開發,這個計畫是相當成功。但內心深處,我卻覺得這是一件相當痛苦的工作。我記得我到台大演講時,我說當初核定這個計畫是台大的徐世大教授,他是從黃河開始做到石門水庫的知名專家。(當時唸研究所不像現在那麼多,我們那一期只有兩個,只有我真正走學術的路。)他說他這輩子最大的遺憾,是他認可核定這個台北防洪計畫,那時行政院有個專案小組,他是召集人。我去演講時說,如果徐老師知道他的學生今天要負責去施工這個計畫,他可能在墳墓裡還會痛哭。由此我感觸良多,我感覺人不能勝天,但是水利局到現在還不承認這點。不論是河川還是海堤,我相信這個計畫大概是空前或絕後,基隆河不算,光是三期計畫就花了約1,200億。另外我拆了2萬戶的房子、包括工廠,每一戶以5人來算,約迫使十萬人離開。我總覺得,應該事先好好規劃,政府應該走在前頭。從事水利工作至今50年,我還是覺得人不能勝天。

  拆遷房子時,到最後我豁出去,非執行不可,因為水利局長說最後剩西盛那邊2公里要封口。居民不准我拆房子、連我頂頭上司省政府都不准,但是我硬拆,因為不拆的話,萬一水灌進來會更慘。台北防洪是台灣第一次民眾自力救濟的開始,第一個被打的政府官員也是我,手、腳、臉被抓的一塌糊塗。我開始認為我像岳飛接了十二道金牌,因為那時省府要我不拆,但行政院要我來拆,省府陽奉陰違。除了被打以外,執行公權力時,平常出去後面要帶四個警察保護,最後做板橋堤防,保鑣警察都要帶著手槍,只要我出動,就24小時保護。因為有情資說有人要暗殺我。所以回想起來,這是一個相當痛苦的經驗。
 



1.本文引用自「97年度經濟部水利署文化性資產口述歷史委託服務計畫」
2.口述歷史係當事人對歷史之陳述,不代表水利署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