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召開「107年度本署各項計畫工程用地取得推動會議」土地管理組

  發刊期數:第0278期/ 發布日期:107/05/11

  政府機關辦理各種水資源開發及護岸堤防等工程建設前,需進行極為嚴謹的籌備與多層面的前置工作,依次序一般可分為先期規劃、可行性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工程用地取得及基本設計等階段作業。

  倘要從各階段工作中選出最受社會矚目的部分,工程用地取得肯定是焦點之一,尤以當用地取得涉及私人土地或原住民保留地時,更容易被放大檢視。另一方面,工程用地取得的與否,也關係到工程發包後能否開工進行。

  有鑒於此,水利署於本(107)年初亦依循往例邀集各所屬水資源局及河川局,就「各項計畫工程用地取得預定辦理時程進度」、「工程完工未辦理用地取得」、「用地取得未依計畫期限使用」、「協議價購估價方式」及「各土地救濟案件處理」等議題檢討及交流經驗,藉以收他山攻錯之效。此外更訂定各階段之目標,以利各局如期如實完成工程用地取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