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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102-106)海水淡化廠營運比較主計室

  發刊期數:第0303期/ 發布日期:107/11/02

  我國營運中之海水淡化廠截至106年底止共計22座,除屏東縣2座以外,其餘皆位於離島地區,以供應民生、工業用水需求為主。民國102至106年年平均實際造水量為773.86萬立方公尺,其中以104年856.61萬立方公尺最多,次為103年783.05萬立方公尺。若觀察縣市海水淡化廠營運狀況,位於澎湖縣之海水淡化廠每年實際造水量皆占整體八成五左右為最多,而屏東縣及金門縣等二縣年實際造水量占比多不及一成,連江縣103年起實際造水量占比始超過一成。

  若以個別海水淡化廠營運量觀察,近五年總實際造水量以馬公第一海水淡化廠10,000CMD海水淡化場1,896.08萬立方公尺為最高,馬公第一海水淡化廠3,000CMD海水淡化場587.73萬立方公尺次之,兩者皆位於澎湖縣,澎湖地區四面環海且地勢平坦屬易缺水之環境條件,此項水資源之提供實對當地居民帶來不少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