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為提昇全國公共
污水處理廠營運操作維護品質,提高
污水處理廠經濟效率,藉由評鑑制度建立定期追蹤考核制度,並依評鑑結果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獎勵優良團隊。
106年接獲營建署函知,「直潭
污水處理廠」經選定為評鑑對象,並訂於106年3月9日初勘,為配合初勘作業,
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積極準備相關營運資料以供委員前置作業之審查。經106年4月25日現場評鑑,評鑑結果獲評為〝優等〞。
此外,
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所管理之「坪林
污水處理廠」及「烏來
污水處理廠」已分別於101及102年度獲評為全國公共
污水處理廠營運評鑑,核列小規模廠優等。
目前
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所轄三座
污水處理廠皆已獲評為優等,為同仁及代操作廠商積極辦理努力不懈成果,就削減
點源污染,維護水源、水質及保障大臺北地區500萬人
飲用水質安全,實為一大助益。
- 評鑑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