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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警戒水位資料修訂及視覺化水文技術組

  發刊期數:第0296期/ 發布日期:107/09/14

警戒水位之定義

警戒水位可提升防汛搶險效能,並供各縣市政府針對保全對象進行預警、疏散、避難之非工程手段。臺灣警戒水位共分成三級,現階段由預警時間來決定使用之一、二、三級警戒水位,其分級如下,另其相對之因應作為如表1所示:

(1)一級警戒水位

河川水位預計未來2小時到達計畫洪水位(或堤頂)時之水位。

(2)二級警戒水位

河川水位預計未來5小時到達計畫洪水位(或堤頂)時之水位。

(3)三級警戒水位

河川水位預計未來2小時到達高灘地之水位。

表1 各級警戒水位定義與相對之因應作為
警戒水位 定義 政府相對之因應作為 警戒區民眾相對之因應作為
警戒水位

三級

定義

撤離河川區域活動之民眾、車輛、機具、財物等及關閉河川區域出入口之水位。

政府相對之因應作為

提供地方政府警告河川高灘地民眾活動及關閉疏散門時機之水位。

警戒區民眾相對之因應作為

暫停高灘地之活動,並撤離危險區域。

警戒水位

二級

定義

救災單位動員準備(人員、機具及材料)之水位。

政府相對之因應作為

相關人員、機具及物資完成整備,並待命支援外水可能溢淹區域之水位。

警戒區民眾相對之因應作為

民眾作好避難或疏散準備。

警戒水位

一級

定義

救災單位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執行勸告或指示撤離之水位。

政府相對之因應作為

通知民眾作疏散或避難,並動員救災能量及協助民眾。

警戒區民眾相對之因應作為

配合地方政府發布之洪水警報進行避難或疏散

警戒水位修訂並建立資料視覺化

水利署目前已於全台灣建置260處自計式水位站,分佈於24條中央管河川淡水河與20條中央管區域排水,且每年依據各河川局實務需要完成中央管河川淡水河警戒水位檢討修訂,最近於107年5月1日經水利署防災中心完成共187處水位站警戒水位公告作業,藉此於各河川重要河段建立預警機制,並提早發布可能洪災訊息,供各縣、市政府針對河川沿岸保全對象,例如軍輝橋水位站之保全對象為嘉義市東區安寮里、興安里及興仁里(如圖1所示),進行避難、疏散,減少生命財產之損失。

水利署亦將各河川水文資料、河川斷面及保全對象等資訊,配合無人飛行載具(UAV)之航拍影像,建置警戒水位資料庫(如圖2所示),並分析歷年洪水事件與洪水期間水位之關連性,以圖示展現即時水位、警戒水位河川斷面及現況照片之資料(如圖3所示),供各河川局平時掌握基本資料,災時進行防災作業之參考。

  • 圖3水位站即時水位、警戒水位、斷面資料及現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