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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川區域公告圖籍說明河川勘測隊

  發刊期數:第0256期/ 發布日期:106/12/08

  河川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之劃設係考量河川洪水自然流經地區,其範圍內之土地有淹水及遭受洪患之虞,為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其土地位於該地區,避免因河道過度開發或不當使用造成更大災害,使其與周遭居民蒙受生命財產損失,因此水利主管機關依水利法第78條之2、河川管理辦法第7條劃定河川區域並公告之,以進行管理。

  河道會因水文、地文因子之變化而改變河相,故針對已公告河川區域排水設施範圍者,水利署常不定期辦理檢討變更或局部變更,使與現況相符,俾以確保河防安全及維護民眾權益。

  近期(106年10月13日至106年11月27日)經水利署完成勘測作業及審查,並陳報經濟部核定公告變更之河川區域排水設施範圍等如下:

  公告變更「蘭陽溪水系支流宜蘭河(自宜蘭河河口至七張橋止)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第1~27號計27張,「蘭陽溪水系支流頂粗坑溪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第1~6號計6張,原公告同河段河川圖籍作廢。公告劃定「蘭陽溪水系支流崙埤溪等12條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共計22張:
 一、蘭陽溪水系支流崙埤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2號計2張。
 二、蘭陽溪水系支流東壘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3號計3張。
 三、蘭陽溪水系支流嘉興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2號計2張。
 四、蘭陽溪水系支流加蘭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2號計2張。
 五、蘭陽溪水系支流德荃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2號計2張。
 六、蘭陽溪水系支流志航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2號計2張。
 七、蘭陽溪水系支流茂安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2號計2張。
 八、蘭陽溪水系支流留茂安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號計1張。
 九、蘭陽溪水系支流加納富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2號計2張。
 十、蘭陽溪水系支流碧水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號計1張。
 十一、蘭陽溪水系支流四重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號計1張。
 十二、蘭陽溪水系支流美優溪河川區域河川圖籍1~2號計2張。

  公告文及河川區域圖籍均已函送宜蘭縣政府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揭示及公開閱覽,民眾如有需要可就近申請閱覽。
  公告作廢淡水河水系支流大漢溪河川界點上游河川圖籍第1~41號計41張。公告淡水河水系淡水河河川區域(左岸自關渡橋上游大漢溪匯流口)與二重疏洪道河川區域(自出口至入口)」河川圖籍更新,淡水河左岸部分其河川圖籍為第70~74、76、77、79、83、84、89~93、95、96、99、100、102、103、105、107、109、111、113、115、116、118、119、121~123號計33張及二重疏洪道部分其河川圖籍第1~35號計35張,原公告同河段河川圖籍作廢。公告文及河川區域圖籍均已函送新北市政府及水利署第十河川局揭示及公開閱覽,民眾如有需要可就近申請閱覽。

  公告變更四重溪水系四重溪(自河口起至牡丹大橋)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圖號為第1號至第43號計43張,高屏溪水系隘寮溪支流隘寮北溪(自與隘寮南、北溪匯流口起至古仁人橋)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圖號為第1號至第47號計47張其原公告同河段河川圖籍均作廢。公告作廢高屏溪水系隘寮溪支流隘寮南溪(自與隘寮南、北溪匯流口起至好茶村上游合流點)河川區域河川圖籍圖號第1號至11號計12張。公告文及河川區域圖籍均已函送屏東縣政府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揭示及公開閱覽,民眾如有需要可就近申請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