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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水庫—全新啟用前的安全評估水利署水源組

  發刊期數:第0172期/ 發布日期:105/04/29

  在殷殷期待及眾所矚目下,我國第95座水庫湖山水庫在今年4月2日正式啟用了!

  本水庫位在雲林縣斗六市東南方9公里處丘陵區,集水區面積6.58平方公里,有效蓄水量5,218萬立方公尺,大頂標高216公尺,總填方量1,564萬立方公尺,由湖山主、副及湖南組成。

  水庫撐起台灣今日繁榮的社會經濟,可是你知道水庫是如何取得使用資格嗎?一般的住家,在建築完成後,還得申請使用執照才能使用,那水庫呢?雖然水庫的施工技術隨著人類的文明與科技在進步,但因設計與施工過程中,常隱藏著自然缺陷、人為錯誤或難以預測的天災(洪水、地震)等因素,使得水庫之安全性須承擔某一程度的風險。

  政府相當重視水庫安全,對水庫之安全管理,已規定於「水利法」中,並依據該法訂定「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及「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水庫管理機關必須對水庫體安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辦理水庫安全評估及檢查。湖山主壩下游


  安全評估辦理之類型可區分為「使用前安全複核」、「初次使用評估」、「定期評估」及「特別評估」等類,其中使用前安全複核即於建造物完工使用或蓄水前,對其工程設計、試驗、施工與檢驗紀錄及施工期間監測紀錄所作全盤複核;湖山水庫是新建完成,所以要辦理「使用前安全複核」。複核對象包括大溢洪道、取水塔、穩壓池、引水路及桶頭攔河堰等,管理單位依規定完整地將整個工程從調查、試驗、分析、設計、施工、檢驗及所有觀監測資料,包括各突發事件、問題等的處置過程紀錄等,全部納入評估報告進行全盤複核,複核結果提報「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審核通過後始得使用或蓄水
 

  一座水庫從初步規劃開始,到行政院拍板,到興建完成,歷時動輒數年,堪稱得之不易,管理單位將傾全力維護管理,確實依相關法規辦理各項觀監測及維護工作,俾使水庫達安全永續之利用,以維持台灣社會國民生活水準及經濟發展所需。
 

  隨著時代的演變,人類賦予水庫的功能更趨多元化,水庫於當代人類社會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湖山水庫興建完成及通過使用前安全複核,正式進入蓄水供水營運,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