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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109年度工程已核定,將持續推動防洪與親水空間營造工作河川海岸組

  發刊期數:第0376期/ 發布日期:109/03/27

本期「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執行期間自104年起至109年止,計畫目標預定完成中央管區域排水改善60.36公里、環境營造面積27公頃,預計可改善淹水面積約5,589公頃,以減輕水患威脅之苦。109年度主要係賡續辦理中央管區域排水改善、環境營造、規劃調查研究及維護管理等工作,以減低淹水災害、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及提高生活品質。

  • 109年度擬辦理工程現地複勘109年度擬辦理工程現地複勘

本計畫109年度工程及用地案件,係由各河川局檢視轄區之中央管區域排水尚未整治完成及有防洪疑慮段,提報納入年度勘評程序辦理;另外預計辦理環境營造部分,則優先挑選位於人口密集以及具有潛勢發展重點地區依相關規定提報。各河川局分別於108年10月、11月間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辦理審查及複勘作業,現場由河川局逐案解說工程施作範圍、預計施作方式及所需經費後,再由專家、學者給予技術指導、環境營造及生態等建議,供各河川局納入後續治理之參考。水利署綜合考量預算額度、淹水面積及近年颱風豪雨水災情等因素,於108年12月19日召開「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及「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先期檢討會議,與各河川局充分溝通討論後,同意本計畫109年度辦理中央管區排排水改善工程13件、環境營造1件及用地取得5件,共計19件,總經費合計約12.3億元。

先期檢討會議同意之中央管區域排水案件奉經濟部109年2月18日經授水字第10920202050號函同意辦理,預計各河川局可於109年4月起陸續啟動工程施工作業,各項工程陸續完工後,可再擴大治水成效,並持續營造民眾親水環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