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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歷史-呂榮進前處長談「八七水災」專案報告

  發刊期數:第0223期/ 發布日期:10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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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八七水災
受訪者:呂榮進前處長
時間:2008年9月28日上午10時~12時
地點:呂宅
訪談人:顧雅文、李宗信
逐字稿整理:林亨芬
求學過程與工作經歷
  我是台南州立台南農校農業土木科畢業的,該校是台灣人不容易考入的甲種中等學校,而且是日本國唯一設置的農業土木科,其他只有台大、東大、九大等大學有農業工程系,也只有宇都宮、三重、岐阜等高等學校有農業土木科。南農是烏山頭水庫完工後為了培育水利中堅人才而設立的實業學校,因此優秀的畢業生可被分發至台灣總督府任職。戰爭時期,原本應唸五年的學制改為四年制,第三、四屆都是四年制畢業,我也在太平洋戰爭末期畢業。到了戰後,很多南農畢業生都進入水利局工作。
  我那時想,光復後政府是從中國來到台灣,因此我必須懂得國語,所以就繼續讀省立南農高級部農業土木科,前後兩年。畢業後,我參加省政府舉辦的中等學校以上學生就業訓練,主要是針對中等學校以上的畢業生,包括大學生的職業訓練,我是第一屆,當時的主任是陳誠省主席。經過訓練之後,我被分派到雲林縣的經濟農場。當我接到公文後,對於這個結果不太滿意,因為農場工作和我在學校所學到的並沒有太大關連。後來我就自己跑到台北去找當時的教育廳長,跟廳長報告原委。他問我說:「你希望去哪個單位?」我回答說:「台灣省政府水利局。」他說:「那你有沒有同學也在經濟農場」,我說「有,我還有兩個同學,也是被派到雲林經濟農場,這兩位是不是也可以跟我一起到水利局?」沒想到他竟然一口答應,因此我就被派任到台灣省水利局草嶺工程處。
  我到任後又開始思考,草嶺工程處是臨時性的,並非長久之計,而台灣現在需要開始建設東部,因為我很尊敬日本時代興建嘉南大圳及烏山頭水庫八田與一技師,想效法他犧牲奉獻的精神建設台灣,就志願要到東部開發水利,要讓東部跟西部一樣獲得發展。於是,最後我被派去第八工程處服務。當時那邊根本是寸草不生的地方,風飛沙,天氣很熱,而且交通不便,晚上沒有電燈,生活水準與環境惡劣,比花蓮更落後。當時我就想:「來這裡啊,真的很辛苦啊,要害死我了,但是我不棄嫌自願來的嘛,所以要加油打拼。」
  我從監工員的職務開始,升任工程員,至副工程師、工程師兼工務課長,到最高階的處長。如關山大圳的興建就是我主辦的,鹿野大圳、長濱大圳的興建,也是我負責的工程。此外,卑南大圳的延建、大南開發區建設、以及最大最艱鉅的卑南上圳新建工程、河海堤的建設,也是由我總負責。農復會和省水利局因為欣賞我的工作能力,在1969年派我到日本訓練,參觀學習日本全國的灌溉排水海堤、河堤新技術,另外也學習了多目標效益水庫及大新技術。而1959年發生八七水災時,我是以副工程師職務,奉派到省水利局灌溉重建工程處工作的。八七水災以後,水利局楊學涑局長和第八工程處的張建勳處長提拔我當工務課長;在陳文祥當水利局長時,提拔我做處長;以後我也到鯉魚潭水庫工程處當處長,直到退休。
榮幸參與八七水災的重建工作
  1959年8月7日艾倫颱風侵襲台灣,連續三天的豪雨,為新竹縣以南的中南部各縣市帶來慘重災情。鐵路、公路、橋樑、河川堤防護岸、農田水利灌溉排水設施,以及農、漁地等流失或受損嚴重,房屋全倒或半倒四萬餘棟,死亡失蹤人口達千餘人,損失三十四億元,幾乎是台灣省政府一年預算,可以說是台灣近代史上最嚴重的水災。因此總統頒布「緊急處分令」,繼行政院通過「八七水災重建之工作實施綱領」,台灣省政府制定「台灣省八七水災區重建實施綱要」,由台灣省政府負責執行重建工作,迅速與軍方及民間舉國一致全力辦理救災搶修,並限於一年內完成重建。
  八七水災發生後,政府雖然緊急成立了「灌溉重建工程處」,但是當時台大畢業生沒幾個,找不到適當的技術人才,結果發現有優秀實務經驗的都是南農畢業生。當時楊學涑局長曾說,南農畢業生是可以用的,八七水災的重建工程處等於是南農的重建工程處,畢業生也算是一時之選。只是以後台大農工系畢業生多起來了,其他如成大土木系的也都來了,加上我們這些人都老了,所以南農就不再被人看重了。
  當時我三十二歲,任職於省水利局第八工程處副工程師,擔任鹿野大圳新建工程工務所主任,剛結束後返處,而於9月10日接奉省水利局命令,限於9月14日以前前往后里水利會報到,協助該會重建水利構造物設計工作,暫定於一個月內完成。當我接奉水利局命令時,我的處長鄭炳煌先生還不知情,因為公文是直接發給我本人。我向他報告後,他勉勵我:「這是本處的光榮,去吧,好好加油打拚。」我去了后里水利會,負責趕完重要進水口攔河堰等重建測量設計,大概二至三座,剛結束後,又接奉省水利局10月8日命令:「新成立之灌溉重建工程處工作,迅速報到。」省水利局灌溉重建工程處是緊急成立之臨時編制機構,設在台中市,職責任務為:「針對八七水災,各水利會之灌溉重建工程順利如期完成為目標,原在省水利局監督各水利會之相關組室,如總工程司室、設計組、工務組、材料組、水政組、主計室……尤其是設計組、工務組兩組,承辦之相關水利會業務,授權下放新成立之灌溉重建工程處,依法執行,俾加強及加速重建工程之監督及行政流程」,任務非常艱鉅。所以凡是各水利會之重建工程、變更設計圖、設計預算書之審核及核定、預算管理、水利會發包之監標、施工之督導、工程驗收之監驗、工程結算書、決算書之核定等,不必呈報省水利局或建設廳而自行裁決,也可以直接行文至台灣省審計處會辦等等,所以工作繁重,任務艱鉅。很幸運是遇到重建工程處之長官-處長楊學涑及工務課長黃彩芳兩位先生,都是我最敬佩的長官,我就是在其下屬工作,甚感榮幸。當我報到時,楊處長面示說:「彰化水利會轄區之灌溉重建工作,由你負責,因為彰化灌溉區域在台灣屬第二大面積,是『中部糧倉』,故災害重建件數最多,困難問題一定特別多!現在是非常時期,爭取時間提高效率為第一,你不必一一請示,可就地裁決。」處長、課長相當信任我苦幹跟實幹的精神,一定會達成任務。
  我過去實地從事大型水利工程規劃、測量、設計、施工、監工的實務經驗多年,自信凡是經過我親自規劃設計及施工的建造物,從未曾發生過災害,且具效益,故以此豐富實地經驗督辦各水利會灌溉重建工程,完全沒有問題。我就是在此信念下,督導彰化水利會灌溉重建工作。凡是發現施工中不符合灌溉排水功能及防災功能、沒有重建效益、或原設計不符合實地情形、設計品質較差的,就要求馬上辦理設計變更呈核;如施工困難,我馬上就地檢討,迅速解決;如施工品質不良、偷工減料或影響生態、美觀、堅固、實用,就要求馬上無償拆除重做並追究責任;如工程進度拖延,就追究責任並指導趕工辦法;如工程驗收不合格,即追究責任並限時改善,直至驗收合格為止……等等。
  印象深刻的是,彰化農田水利會第一個大學畢業生林大振先生,他是成大土木系畢業,當時負責福馬圳進水口重建工程,擔任工務所主任,與我有良好的互動;另外,當時的彰化農田水利會前後任會長-賴維種先生和林生財先生,以及工務組長蕭耀章先生(水利局第四工程處工務課長派兼)也很支持、配合。總之,當時獲得彰化農田水利會上下員工的全力配合,依照我的指示切實執行,致重建工程品質、進度俱佳,已達到八七水災重建工作之目標,完全復原,甚且工程建造物更加堅固。而重建工程執行中,每次中央或省政府或省水利局長官蒞臨視察,都給予肯定、稱讚和鼓勵。回想起來,我有如此績效成果,乃是上級長官的支持與彰化水利會之配合才重要。
  八七水災重建工程如限於1960年6月30日全部完成後,重建工程處延期一個月結束,向省水利局辦理移交業務,然後我歸建原服務單位─第八工程處。事後於12月,原重建工程處的黃彩芳課長、主辦嘉南水利會地區的陳金溪工程師及我三人,意外榮獲獎章,是我一生的光榮。而今我已退休,現年八十二歲,對當年八七水災重建奮鬥之過程,沒齒難忘,也感恩上天賜給我有一段為國為民奉獻的機會。

1.本文引用自「97年度經濟部水利署文化性資產口述歷史委託服務計畫」
2.口述歷史係當事人對歷史之陳述,不代表水利署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