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3年至107年水權登記件數概況主計室

  發刊期數:第0373期/ 發布日期:109/03/06

依據水利法第15條規定,「水權」係依法對於地面水或地下水,取得使用或收益之權;任何人欲取得用水權利,必須依水利法規定程序申請水權登記。

  • 103-107年水權登記引用水量概況103-107年水權登記引用水量概況

107年核准水權登記件數總計7,065件,其中一般水權6,178件最多,占87.45%,臨時用水667件次之,占9.44%,溫泉水權220件最少,占3.11%;與106年相較,核准水權登記件數增加1,194件(20.34%)。觀察103年至107年核准水權登記件數概況,除106年略微下降外,大致呈遞增趨勢。

  • 103年至107年水權登記引用水量概況103年至107年水權登記引用水量概況

另107年一般水權登記件數中,以農業用水4,231件為最多,占68.48%,其他用途709件次之,占11.48%,工業用水679件位居第三,占10.99%;臨時用水登記件數中,亦以農業用水417件為最多,占62.52%,家用及公共給水140件,占20.99%,位居第二;溫泉水權則以其他用途為主計219件。

  • 107年一般水權登記引用水量結構&臨時用水登記引用水量結構107年一般水權登記引用水量結構&臨時用水登記引用水量結構

107年核准水權登記引用水量總計894.55億立方公尺,其中一般水權872.78億立方公尺最多,占97.57%,臨時用水21.52億立方公尺次之,占2.41%,溫泉水權0.26億立方公尺最少,占0.03%;與106年相較,核准水權登記引用水量增加14.96億立方公尺(1.70%)。觀察103年至107年核准水權登記引用水量每年平均約為885億立方公尺,107年登記引用水量為最多,104年878.24億立方公尺最少。

另107年一般水權登記引用水量中,以水力用水583.30億立方公尺為最多,占66.83%,農業用水208.99億立方公尺次之,占23.95%,家用及公共給水計53.45億立方公尺位居第三,占6.12%;臨時用水登記引用水量中,以農業用水13.57億立方公尺為最多,占63.08%,水力用水計5.09億立方公尺位居第二,占23.65%;溫泉水權以其他用途為主計0.26億立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