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水利署無預警抽查河川局防水洩水建造物河川海岸組 陳甘澤

  發刊期數:第0392期/ 發布日期:109/07/17

為確保防水洩水建造物安全,各河川局每年均依「水利法」及「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規定定期針對河堤、海堤排水設施、水門等防水洩水建造物進行檢查,並在水災、震災或重大事故事件後辦理不定期檢查,以確保河防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水利署為督促各河川局確實落實檢查作業,前已於109年3~4月間辦理複查作業完畢,並請各河川局依複查意見辦理改善

時值汛期間,水利署為確保上述各防洪設施均能有效運作,於109年6月3日邀請專家學者及水利署相關人員,赴第一、四、五及十河川局進行無預警抽查作業,經抽查結果除部分零星小缺失,當場請河川局限期改善,並由水利署追蹤至改善完畢以外,其餘構造物均能維持其正常功能,顯示各河川局平時均能做好維護管理工作並熟練設備操作。

確保防水洩水建造物安全是水利署及各河川局重要職責,未來水利署將持續督促各河川局做好各項防水洩水建造物維護管理工作,也將持續精進管理作為,以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