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至秋冬季節,揚塵機率大增,影響空氣品質,
水利署和雲林縣政府密切合作,共為降低
濁水溪河川揚塵努力,106年5月10日由雲林縣丁彥哲副縣長和
水利署王藝峰副署長共同主持,於
水利署召開「106年度
濁水溪河川揚塵防制及
改善-中央與地方第1次協商會議」,逐項檢討並確認各項執行工作。
近年來
濁水溪揚塵相關防制工作,雲林縣政府與環保署、農委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及
水利署分工合作執行,
水利署第四河川局主要以
引水漫灘與植生綠化方式進行,今(106)年預計施作措施:
濁水溪南岸出海口處植栽
防洪林2公里及設置防風籬、
蓄水池塘與相關措施計佈設面積約達300餘公頃、麥寮出海口河段河道疏濬整理20萬立方公尺、開放裸露灘地供農民
種植作物,降低
枯水期河川裸露地,並與雲林縣政府及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持續加強聯合稽查督導
河川裸露地情形,及隨時配合環保署預警機制緊急出動灑水車以因應突發事件。
濁水溪附近空氣品質,依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之懸浮微粒PM10年平均濃度,比100年下降13%,另依雲林縣環保局統計資料,去(105)年之不良日數(PM10>150μg/m
3)亦大幅降低,雲林縣丁彥哲副縣長表示提昇空氣品質是縣民及全國民眾關心事項,對於
水利署能和雲林縣合作抑制揚塵,表示感謝,後續
第四河川局將持續加強
濁水溪河川揚塵抑制之執行,擴大辦理施作範圍,以降低
濁水溪裸露地。
臺灣地區每年
河川枯水期間,
河床自然裸露,受東北
季風吹拂下產生揚塵,屬天然不可抗力之自然現象,主要如
濁水溪、
卑南溪、
高屏溪、
大安溪、
大甲溪較易發生,因此,自91年來
水利署約投資4億元,配合環保署於揚塵好發
河川執行抑制措施,以因地、因時制宜方式,進行水覆蓋及綠覆蓋等工作,
改善河川揚塵發生,但近來空氣品質低落情形,
河川揚塵並非主因,
水利署將繼續與環保署、地方政府、NGO團體及民眾一起合作,共同努力
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