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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與雲林縣政府積極合作 濁水溪抑制揚塵效果逐步展現水利行政組

  發刊期數:第0229期/ 發布日期:106/06/02

  每至秋冬季節,揚塵機率大增,影響空氣品質,水利署和雲林縣政府密切合作,共為降低濁水溪河川揚塵努力,106年5月10日由雲林縣丁彥哲副縣長和水利署王藝峰副署長共同主持,於水利署召開「106年度濁水溪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中央與地方第1次協商會議」,逐項檢討並確認各項執行工作。

  近年來濁水溪揚塵相關防制工作,雲林縣政府與環保署、農委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及水利署分工合作執行,水利署第四河川局主要以引水漫灘與植生綠化方式進行,今(106)年預計施作措施:濁水溪南岸出海口處植栽防洪林2公里及設置防風籬、蓄水池塘與相關措施計佈設面積約達300餘公頃、麥寮出海口河段河道疏濬整理20萬立方公尺、開放裸露灘地供農民種植作物,降低枯水期河川裸露地,並與雲林縣政府及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持續加強聯合稽查督導河川裸露地情形,及隨時配合環保署預警機制緊急出動灑水車以因應突發事件。

  濁水溪附近空氣品質,依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之懸浮微粒PM10年平均濃度,比100年下降13%,另依雲林縣環保局統計資料,去(105)年之不良日數(PM10>150μg/m3)亦大幅降低,雲林縣丁彥哲副縣長表示提昇空氣品質是縣民及全國民眾關心事項,對於水利署能和雲林縣合作抑制揚塵,表示感謝,後續第四河川局將持續加強濁水溪河川揚塵抑制之執行,擴大辦理施作範圍,以降低濁水溪裸露地。

  臺灣地區每年河川枯水期間,河床自然裸露,受東北季風吹拂下產生揚塵,屬天然不可抗力之自然現象,主要如濁水溪卑南溪高屏溪大安溪大甲溪較易發生,因此,自91年來水利署約投資4億元,配合環保署於揚塵好發河川執行抑制措施,以因地、因時制宜方式,進行水覆蓋及綠覆蓋等工作,改善河川揚塵發生,但近來空氣品質低落情形,河川揚塵並非主因,水利署將繼續與環保署、地方政府、NGO團體及民眾一起合作,共同努力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