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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本署107年度用地取得檢討暨108年度各項計畫工程用地取得推動會議」土地管理組 林家榮

  發刊期數:第0321期/ 發布日期:108/03/08

  政府機關辦理各種水資源開發及護岸堤防等工程建設前,工程用地取得為極重要的前置工作,關係到工程發包後能否開工進行。有鑒於此,水利署於本(108)年初亦依循往例邀集各所屬水資源局及河川局,檢討前(107)年度用地取得辦理情形,及討論本年度各項計畫工程用地取得方式。

  其中,前年度各項計畫辦理用地取得等共計105件,預算經費計97億8,771萬4仟元(含鳥嘴潭),執行率達100%;而本年度則就「工程完工未辦理用地取得」、「用地取得未依計畫期限使用」及「各項計畫工程用地取得預定辦理時程進度」等議題檢討及交流經驗及訂定各階段之目標。

  此外,更針對「補償市價查估作業及地上物查估作業得委託估價師辦理」與「各項計畫工程執行用地取得,倘納入容積移轉供民眾選擇,各河川局相關用地取得作業之配套措施案」內容加強宣導,以利各局如期如實完成工程用地取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