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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屏集水區地下水開發區位及其可開發量評估水文技術組

  發刊期數:第0209期/ 發布日期:106/01/13

  受到全球氣候變遷影響,臺灣的地面水文環境產生極大的變化,已影響到系統性的水文循環,降雨集中以及降雨強度變化,造成水資源匱乏以及災害現象益加明顯,地下水文環境同時也受嚴重影響。加上人口增加、經濟成長、生態環境變遷,過度使用造成部分區域地下水資源儲量減少,水質污染問題日趨惡化,且近年來民眾環境意識高漲,致使水庫或集水設施興建進度受阻,水資源調配明顯捉襟見肘。在政府提倡多水源多系統聯合經營區域性水資源策略下,傳統地下水分區之水資源規劃已見不足,從集水區觀點切入之水資源整體規劃,綜合考量山區以及平原之地下水系統管理,已成未來水資源之發展趨向。圖2 最佳穩定適合開發地下水區位相對應之屏東平原行政區域圖

  水利署於105年度委託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選定高屏地區進行集水區尺度地下水資源評估,考量由河川流量資料推估集水區上游地下水補注量變化,並採用標準化地下水指數評估法(Standardized Groundwater level Index, SGI)用以評估高屏地區適合地下水開發區位,透過分析不同SGI條件所顯示的缺水訊號年份(如圖1),將高屏地區地下水分成兩個不同區域,並針對平原區地下水位資料估算建議之區域地下水位管理標準,配合既有水利設施操作情況,以及地下水相關限制條件下綜合分析地下水開發場址區位,最後依計畫建立之地下水位管理標準評估地下水潛能開發量及對區域地下水之影響。

  水利署分析適合地下水開發區域之篩選結果,顯示適合穩定開發區域位於地下水補注區外,扇央下方具受壓含水層區域,導致第一含水層易受扇頂地下水補注,亦具有容易儲存地下水效果,分析適合地下水穩定開發之區域第一區為西勢、大湖、新威、旗山、九如、土庫及中洲等7個測站;第二區測站為崁頂、新埤及新庄等3個測站(如圖2)。另外提出7種案例為設計之開發設定,主要考量為降低開發衝擊下,各限制可得之地下水穩定開發量,評估結果將可作為未來水資源規劃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