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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興鎧講座:性別主流化及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人事室

  發刊期數:第0353期/ 發布日期:108/10/18

水利署於108年10月4日邀請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兼任研究員焦興鎧在臺中辦公區第六會議室主講「性別主流化及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參加人員計約74人。

性騷擾的概念源自於美國,在南北戰爭即曾出現,當時將女性當成是男性的財產,男性間可能因為要保護自己的財產權,而發生爭鬥事件。在二次大戰時,發生性騷擾案件,多採取揶揄輕忽或責怪被害人之態度。一直到七○年代女性主義興起後,開始正視這個問題,並將它定位為是一種「性別歧視」。在1980年,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賦予性騷擾的定義為,與性有關係之言語或行為,只要是對方所不歡迎或違反其意願的,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目前遭遇性騷擾的以女性居多。大多數的性騷擾案件發生於行為人與被害人處於一個不對等的社會或經濟地位。

老師調查過300餘件性騷擾申訴案件,累積了豐富的經驗,所以舉了許多案例,包括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與助理間,學校的校長與教師間,醫院的護理師與病患間,公司老闆與員工間等等,而這些個案也呼應了前面所說的,處於不對等的社會或經濟地位時,容易發生性騷擾的情況。

遭遇性騷擾時,相信自己之直覺,不要漠視或趨避,應當場表達不歡迎之態度,並記得作證據的保全,如以手機錄音錄影、向他人求援、告訴身邊信任的人、把詳細的事發過程寫下來,或透過郵件寫給行為人等等。

預防性騷擾最有效之方式,就是大家都要有正確之性別意識,在各個場域內互相尊重,不要有不當越軌之言行出現。相關單位應採取防範措施,建構一套完整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對所有受僱者擧辦相關之訓練,在知悉此類性騷擾事件後,立即啟動正式或非正式之調查訪談程序,並在查明真相後,對行為人採取符合「比例原則」之懲處。

焦老師透過案例講述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生動有趣,讓大家聽得津津有味,也從中學習很多知識,獲益頗多。

  • 性別主流化及性騷擾之防治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