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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鄉服務展誠意 民眾申辦添便利第四河川局管理課

  發刊期數:第0079期/ 發布日期:103/07/18

為增進國土有效利用,並減少河川區域內揚塵、違規使用與污染等,維護濁水溪沿岸居民生活品質,水利署第四河川局自接管以來即鼓勵並宣導民眾依法申請使用河川公地,並配合102年新修正公告之河川管理辦法,積極推動河川公地種植申請流程簡化業務,往年民眾依規定需申請戶籍謄本,規定修正後民眾僅需持戶口名簿影本即可完成辦理手續,許可期間亦從3年延長為5年;並於今年編列行政協助分配,委託地方鄉鎮公所協助設櫃受理河川公地申請;另外也辦理巡迴彰化、雲林地區部分鄉鎮到鄉受理申請服務,便民措施受到地方民眾肯定。

因轄管地幅員廣大,為考量民眾舟車勞頓情形,今年擴大編列行政協助分配,委託集集鎮公所、名間鄉公所、水里鄉公所、二水鄉公所、林內鄉公所、莿桐鄉公所,協助辦理河川公地申請收件業務,民眾可就近辦理河川公地種植申請。另外,亦於今年1月起,巡迴彰化縣二水鄉公所、雲林縣二崙鄉義庄活動中心、彰化縣竹塘鄉九龍園活動中心等3個鄉鎮區辦理到鄉受理申請服務,河川公地種植農民均對此便民措施表示肯定。

第四河川局表示,自接管以來,受理河川公地申請種植業務許可筆數已達7,000餘筆,申請許可面積高達4,000公頃有餘,其中申請件數與面積最大地區屬彰化縣二水鄉,比例達第四河川局總收件數一半以上,第四河川局並預定於7月2日於彰化縣二水鄉公所辦理到鄉受理申請服務,讓民眾免除長途奔波,於住所附近即可感受到該局專員申辦服務之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