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區域及
排水設施範圍之劃設係考量
河川洪水自然流經地區,其範圍內之土地有淹水及遭受洪患之虞,為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其土地位於該地區,避免
因河道過度開發或不當使用造成更大災害,使其與周遭居民蒙受生命財產損失,因此水利主管機關依水利法第83條、
河川管理辦法第6條及排
水管理辦法第4條劃定
河川區域並公告之,以進行管理。
河道會因水文、地文因子之變化而改變河相,故針對已公告
河川區域及
排水設施範圍者,
水利署常不定期辦理檢討變更或局部變更,使與現況相符,俾以確保河防安全及維護民眾權益。
近期(104年4月16日至5月22日)經
水利署完成勘測作業及審查,並陳報經濟部核定公告變更之
河川區域及
排水設施範圍等如下:
- 公告局部變更二仁溪(縱貫鐵路橋至崇德橋河段)河川區域之河川圖籍為19張,河道長度為4.3公里。公告文及河川區域圖籍均已函送高雄市政府及第六河川局揭示及公開閱覽,民眾如有需要可就近申請閱覽。
- 公告局部變更高屏溪水系支流旗山溪左岸旗尾堤防及右岸北勢仔堤防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之河川圖籍為4張,河道長度為0.77公里。公告文及河川區域圖籍均已函送高雄市政府及第七河川局揭示及公開閱覽,民眾如有需要可就近申請閱覽。
- 公告局部變更秀姑巒溪水系主流秀姑巒溪、支流富源溪、富興溪及清水溪河段河川區域之河川圖籍為10張,河道長度為1.49公里。公告文及河川區域圖籍均已函送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主流秀姑巒溪)及第九河川局揭示及公開閱覽,民眾如有需要可就近申請閱覽。
- 公告局部變更曾文溪左岸東昌堤防、茄拔堤防、山上堤防、玉峰堤防、二溪堤防及右岸日新護岸、尖山堤防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之河川圖籍為12張,河道長度為3.04公里。公告文及河川區域圖籍均已函送台南市政府及第六河川局揭示及公開閱覽,民眾如有需要可就近申請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