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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水庫安全評估概說水利署水源組

  發刊期數:第0143期/ 發布日期:104/10/09

  台灣水文情況乾、濕季分明,河川流量豐枯差異懸殊;每年5-10月為雨季,降雨豐沛;11月至翌年4月則雨量甚少。因降雨時間分佈不均,為維持乾季之用水,因應民生及社會經濟發展之需求,構築水庫蓄豐濟枯以調節用水,是為不可或缺的手段。
  目前我國公告水庫計有94座(圖一),其中一、二級水庫計有44座;水庫分級主要考量規模、蓄水量、災害潛勢等因素,以便利行政管理。另有位於雲林縣斗六市之湖山水庫正在施工中,完工後亦將依程序公告為水庫
  水庫基本上是安全的,因為每個設計及施工都是根據當時最好的知識及技術。不過,由於水庫建造當時的知識並不完善,且設計是根據有限的資料,而施工的品質管理僅限於局部資料,所以即使一座大有完善的設計和施工,欲建立一座百分百安全的水庫仍有實質上的困難。為消弭其風險,其安全管理工作至為重要,除政府訂定相關法令、建立管理機制外,更有賴於管理單位依規定加強辦理水庫操作運轉及監測、檢查與評估,以便及時改進與維護暨預防意外事件之發生。
  我國水庫(含早期軍、農之蓄水塘)安全管理肇基於民國70年台北市郊區雙溪水因不當洩水,造成民眾嚴重傷亡。經檢討於民國72年針對臺灣既有水庫分布圖
水利法增列第54條之一及第69條之二,使水庫安全管理相關辦法之訂定及工作之推行有明確之法源依據,並於74年奉行政院院長指示由經濟部成立一個水安全單位,聘請專家協助水庫主管機構定期對各處水作安全檢查與評估。

  蓄水庫安全管理作業包括維護、檢查、安全評估、檢查及安全評估之成果審議、修復或改善及緊急處理等。係由水庫管理單位依規定定期或不定期辦理相關觀、監測及操作維護工作,並分別就體及其附屬結構物、蓄水周邊、水庫放水安全、水庫問題及緊急應變措施等,做簡單扼要的現況分析,並對技術與行政層面的安全管理與配合事宜提出探討,並作成結論與建議,提交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審查,並由經濟部責由各水庫管理單位依審查結果執行。
  的安全隨著時空環境是呈現動態變化的,外在環境之改變(地震、洪水、氣候變異)、操作模式 、新事證之發現及新觀念技術演進而變化,所以必須隨時調整因應付環境之變遷。迭經不斷的精進,目前我國水庫安全管理之法規、機制均已建立完善,所有公告水庫亦均已依規定辦理安全評估及其它管理應辦事項。
  有鑑於水庫對於水資源之有效利用具有非常重要之地位,而水庫體及相關設施安全與否,攸關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影響非常重大,政府乃成立「經濟部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並在各水庫管理單位之充分配合下,對國內水庫之安全維護投注相當多之人力、物力,同時持續與美國、日本及加拿大國營B.C水電公司等單位合作、交流,俾持續精進水庫安全管理行政及技術,確保水庫安全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