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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河川局移動式抽水機管理調控簡介十河局黃建基

  發刊期數:第0144期/ 發布日期:104/10/16

  水利署為執行局部地區緊急性抽排積水工作或因其他緊急事件所需之抽排水作業,於所屬各河川局設置移動式抽水機備用。第十河川局現有移動式抽水機共13部,過去由水利署各相關單位贈與,或補助於第十河川局轄區內各縣市政府者,計有:桃園縣1部、台北市9部、新北市23部、基隆市9部,各縣市政府均同意無條件配合水利署需要調度運用。第十河川局配置之移動式抽水機除因應轄區內之需求外,亦須配合水利署調度支援其他需求地區,必要時包含縣市政府之機組。

  第十河川局現有13台移動式抽水機:
 一、大型移動式抽水機: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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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高揚程沉水式抽水機: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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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移動式抽水機應用時機:
規格(口徑) 淹水深度 淹水範圍
大型(12英吋) 60公分以上 大面積淹水、河海堤淹水
中型(6英吋) 25公分以上 大樓、地下道、人孔蓋1m以內
小型(3英吋) 15公分以上 工作面狹小處、人孔蓋較小處

  高揚程沉水式抽水機為第十河川局獨有,尤其適合淡水河堤防防洪牆型式,可迅速有效將水抽排至堤外,充分發揮防汛搶險救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