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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令宣導 ~ 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水利署人事室

  發刊期數:第0144期/ 發布日期:104/10/16

  因應臺灣邁入高齡化社會,政府刻正積極規劃並推動長期照顧制度;長期照顧服務法已於今(104)年6月3日公布,將於2年後施行,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亦於6月4日送立法院審議,期透過立法以完善長期照顧的法制規範。

  鑑於我國65歲以上高齡者至1993年底,已超過總人口的7%,正式邁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義的高齡化社會,為滿足長期照顧需求人數的快速增加,行政院於96年核定「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之旗艦計畫」(96-105年),為落實長期照護服務,推出「長期照護 溫暖守護」貼心關懷便利服務,民眾可聯絡縣市政府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由專人到家評估,分擔家庭照顧責任,照護內容,包含:照顧服務(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輔具購買、租借及住宅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老人餐飲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交通接送服務、居家護理、喘息服務及居家(社區)復健等,以單一窗口的照顧管理制度,提供民眾快速、便利的長期照護服務。

  如需更多詳細訊息,請參考衛生福利部「長照政策專區」http://www.mohw.gov.tw/cht/l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