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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河川勘測隊 自辦河川區域勘測作業

  發刊期數:第0034期/ 發布日期:102/09/06

  河川區域之劃設係考量河川洪水自然流經地區,其範圍內之土地有淹水及遭受洪患之虞,為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其土地位於該地區,避免因河道過度開發或不當使用造成更大災害,使其與周遭居民蒙受生命財產損失,因此水利主管機關依水利法第83條及河川管理辦法第6條劃定河川區域並公告之,以進行管理。
  河道會因水文、地文因子之變化而改變河相,故針對已公告河川區域者,水利署常不定期辦理檢討變更,使與現況相符,俾以確保河防安全及維護民眾權益。
  本(102)年度水利署除由各河川局辦理各該轄區河川之勘測計畫外,並由河川勘測隊自辦卑南溪水系主流、烏溪水系支流筏子溪北港溪水長流溪頭前溪水系支流油羅溪上坪溪河川區域檢討變更勘測計畫,勘測長度達284公里。
  河川區域勘測作業涵蓋河川及地籍圖資蒐集、外業測量、圖籍套繪、水文水理演算、勘測報告及河川圖籍製作、成果初審及複審、經濟部核定及公告等程序。其中外業測量工作包括控制點檢測、水準測量、平面控制、斷面樁埋設及測量、水道橫斷面測量、河防建造物地形測量等工作,測量人員常需爬高涉水,工作辛苦且危險,但為了提供本署河川管理參據,這是必要之作為。
  如您有機會在河邊看到水利署這群測量員頂著烈日測量時,請給他們一聲“加油”打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