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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水利署河勘隊

  發刊期數:第0174期/ 發布日期:105/05/13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33條規定,機關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並宣導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

  河川勘測隊首次主辦相關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邀請勞安專家以及測量技師,於105年4月20日辦理兩場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進行講解與說明,參與人員為河川勘測隊三個分隊外業測量同仁,訓練場地位於河川勘測隊崎頂分隊。

  上午場上課內容為作業安全衛生有關法規概要、勞工安全衛生概念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下午場上課內容為外業測量及調查實務安全注意、作業前、中、後之自動檢查和緊急事故應變處理。法規內容包括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勞工安全衛生包含同仁健康管理、外業測量鄰水作業須注意有無救生艇、救生筏或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緊急應變注意事項,如遭遇危急狀況,相關急救措施以及緊急聯絡人資訊是否明確。外業行車作業須注意交通安全、內輪差和視野死角,以及有無準備反光背心等防護衣。若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相關執行紀錄留存等。另,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則包括測量人員及駕駛人員之勘測作業安全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