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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自大陸引水 兩岸會商正式啟動

  發刊期數:第0039期/ 發布日期:102/10/11

  為解決金門地區水資源問題,金門自大陸引水案已列入水利署研擬「金門地區整體供水改善綱要計畫」中,前開綱要計畫並已奉行政院102年4月15日核定。本引水案經提兩岸兩會討論,在6月21日兩岸兩會第9次高層會談,簽署「海基會與海協會有關解決金門用水問題的共同意見」,雙方同意依各自程序協調主管部門積極推動,共同落實相關事宜。

  根據前開兩岸兩會簽署之共同意見,兩岸水利主管部門已於今年8月29日假大陸福建省福州市舉辦本引水案工作商談,並取得(1)由大陸晉江水源供水金門(2)指定金門縣政府與福建省水利廳為後續工作商談單位(3)指定金門縣自來水廠與福建省供水有限公司為技術商談單位(4)由金門及福建輪流舉辦工作商談會議等重要共識。另今年9月17日金門縣自來水廠再與福建省供水公司在廈門進行技術商談,雙方達成水質基準、檢驗頻率、水量計量方式、海管設計規模等相關初步共識,其他尚未達共識相關議題,雙方同意列入下次工作商談討論。

  離島水利環境較不理想,政府有責任加強照顧當地民眾生活金門自大陸引水已正式啟動,並已與陸方進行2次商談,且已獲致若干初步成果。未來雙方購水契約簽訂後,對金門地區供水問題改善有所助益,亦有利於金門地區的區域發展,具提升民眾對政府施政信心及歷史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