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
汛期期間之
颱風、
豪雨所帶來之
洪水可能會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嚴重損失,而
河川警戒水位訂定係為加強河防安全管理與提升防汛
搶險之效能。
水利署目前於全台灣建置250多處自計式水位站,分佈於24條
中央管河川、
淡水河與20條中央管區域
排水,根據各
河川局實務需要於105年度完成
中央管河川與
淡水河警戒水位研究訂定,並於106年5月12日經
水利署防災中心完成共184水位站
警戒水位公告作業,藉此建立各
河川重要河段建立預警機制,並提早發布可能洪災訊息,供各縣、市政府針對
河川沿岸保全對象進行避難、
疏散,已成為非工程防災措施中之重要工作。
河川警戒水位執行包含法規依據、警戒值定義與相對應作為、警戒值訂定與技術、
汛期警戒水位執行等層面。以下就上述之訂定方法作為說明。
警戒水位訂定方法:
1.
警戒水位計算公式說明
2.
警戒水位技術概要說明
警戒水位訂定需要有保全區域與地文、與水文特性進行訂定。其中,各
河川局水位站之保全區域,如圖1為
新店溪上游覽勝大橋水位站之保全區域。並根據當地的
堤防高程,以最易發生溢堤淹水之河段決定其控制
高程。
再利用水文、水理模式(採SOBEK軟體),如圖2所示,為
淡水河集水區範圍劃分與水文、水理模式建置,進行模式檢定與驗證後,再針對各水位站河段之不同
颱風豪雨、水文不確定性等分析,進行
洪水上漲速率的計算,決定其
洪水上漲速率。進而建議各水位站之
警戒水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