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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楊署長視察陽明山溫泉地區溫泉管理現況

  發刊期數:第0044期/ 發布日期:102/11/15

  溫泉法自民國92年公布以來,歷經10年輔導與管理已有顯著成果,今(102)年7月1日緩衝期到期,為了解第一線溫泉管理執行情形與成果,水利署楊署長於11月5日上午率隊現勘陽明山溫泉地區(新北投、馬槽、中山樓及行義路溫泉區),隨隊人員包含保育事業組組長王藝峰、水利行政組組長姚嘉耀、北區水資源局副局長王國樑、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及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北區水資源局、保育組等同仁。

  陽明山地區溫泉種類豐富,如白磺、青磺、鐵泉等,惟位處陽明山國家公園內,本署北區水資源局對於溫泉水權核發與管理,至為嚴謹,更於溫泉法緩衝期到期後,除確實執行陽明山溫泉擅行取水查核工作外,同時亦協助台北巿政府於中山樓及行義路溫泉區水權管理工作。相關圖片

  為永續溫泉資源、發展溫泉產業、保障民眾泡湯的品質與安全,政府在92年制定溫泉法並於94年7月1日施行,其中第31條訂有10年緩衝期以輔導業者合法化,期能保育溫泉資源,改善臺灣溫泉產業環境。在經濟部、交通部與地方政府的通力合作之下,全國約629家溫泉業者中,迄102年10月31日止,已有467家取得溫泉開發許可(取水設施)(74.2%),369家取得溫泉水權(58.7%),後續尚有已提出申請,目前審核中的業者將會陸續取得許可。

  本次楊署長現勘,對於北區水資源局、水利行政組落實溫泉水權稽查、保育事業組積極輔導溫泉業者合法納管成效,表示肯定,同時也感謝台北巿政府團隊,充分配合中央推動溫泉法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