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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河川疏濬兼治揚塵發生 ,共創雙贏

  發刊期數:第0052期/ 發布日期:103/01/10

  河川疏濬係以維護河防安全為前提,有計畫性地辦理疏濬工作,以增加通洪斷面,提高河防安全;並配合國家政策,兼具提供石料源。

  河川之沖淤有其長期動態自然平衡特性,亦為海岸穩定之重要補注源,因此於辦理河川疏濬時,除研擬河川整體疏濬評估計畫外,亦應針對河川大斷面進行檢測,並依據水理分析結果,妥適規劃疏濬河段之優先順序並據以執行,確保通水斷面之需求;另於颱風豪雨過後,亦全面檢視並逐段檢討,依實際需要調整疏濬工程地點及數量,避免過度疏濬造成河床刷深,危及橋梁、取水工及堤防等建造物之安全,以確保國土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經統計花蓮地區中央管河川90年至101年之疏濬量達4,152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疏濬量約346萬立方公尺(詳表),102年度截至11月底已疏濬291萬立方公尺;根據長期大斷面監測比較結果,在多年持續整治及疏濬後,河床尚稱穩定,通水能力亦足夠。

  惟在辦理疏濬工程時,因造成裸露地增加又逢東北季風吹襲下,易產生揚塵情形,影響當地居民生活品質;基此第九河川局除要求廠商做好工區河床便道及周邊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外,如運輸路線設置進出口洗車台、噴水及灑水設備等,並加強不定期視導工區環境污染之管控密度,期降低工區揚塵影響空氣品質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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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囿於河川疏濬與河川揚塵防制一體兩面,需兼顧河防安全,又需抑制疏濬後裸露地揚塵之發生,除積極於疏濬區施以植生綠覆蓋,做好防制工作外,也加強與當地民眾、環保單位、NGO團體、社區協會等相關單位溝通並聽取建言,進而積極改善作為,以期達到標本兼治,共創雙贏之目標

花蓮地區中央管河川90年至101年疏濬量統計表
單位:萬立方公尺
年度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合計
年平均
疏濬量
75
508
346
629
410
297
171
456
239
392
323
306
4,152
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