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受贈財物:【女兒婚宴席,注意貴重物】
某建設公司老闆阿民,打算將一處美麗海港,開發成休閒度假村,並融合當地特色及創新風格的熱帶地區建築,打造出南洋峇里島風情的頂級VILLA,將為公司帶來可觀的觀光利益。只不過,半年前向縣政府建設局提送的土地事業計畫案,至今卡關仍未通過。
經過熟人告知,建設局副局長阿雄的女兒阿雲下個月出嫁,因背後土地開發的利益,十分驚人可觀,為了讓案件儘快通過審議,心急的阿民於婚禮上致送一對名牌鑽錶(市價約新臺幣20萬元),而副局長阿雄,明知建設公司老闆阿民有一土地事業計畫案正在送審,卻沒有將鑽錶退還之意。婚禮現場的賓客攘往熙來,有心人全看在眼裡,向縣政府提出檢舉。
副局長阿雄除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外,同時將面臨刑事責任的追究。當把一切的結果,進行因果反推,不外乎是兩人皆未注意已逾越正常社交禮俗,以致增加日後困擾及負擔。
提醒您:超過禮俗應拒絕,避免利害保平安!
受贈財物守規定,三千一萬有依循;節慶送禮應注意,適當表示就可以;
受贈財物需登記,避免利害保平安;超過禮俗應拒絕,親友代收應退回;
收受餽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受贈財物想仔細,知會政風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