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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風險」要掌握、「評估」訓練解疑惑中區水資源局 陳清嵩

  發刊期數:第0473期/ 發布日期:111/02/04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及政府採購法第70之1條均提及工程在規劃、設計及施工階段須實施風險評估,分析潛在施工危險,防止工程施工時發生職災,由此可知評估職安風險的重要性。因此,中區水資源局爰於110年10月15日,邀請110年金安獎評審委員中央大學王翰翔教授,至中區水資源局辦理「營造工程安全衛生與風險管理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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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主要著重在設計及施工規劃階段風險辨識、風險處理5步驟(消除、降低、工程控制、行政管理及個人防護具)及風險評估表單如何填寫,經由王翰翔教授簡單清楚的教導,讓與會人員更清楚風險評估表各欄位應該如何填寫,及了解風險評估結果如何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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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風險評估除了設計、施工規劃階段需風險評估外,連工程執行中的變更及後續維運之修繕與拆除皆需風險評估,以降低職災發生,後續中區水資源局將持續辦理所需職安教育訓練,並將訓練的成果落實於工程各階段,以建構更好的職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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