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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民眾參與,水利署積極辦理大安大甲輸水工程計畫二階環評作業

  發刊期數:第0068期/ 發布日期:103/05/02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3月6日判決「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環評行政訴訟由環保署勝訴,主要理由為本計畫99年11月19日審查通過之環評結論,已因環保署環評委員會102年9月9日作成本計畫進入二階環評之結論而撤銷,已無被上訴人請求撤銷99年環評審查結論之裁判要件。水利署依據環保署環評委員會之結論並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目前正由本署中區水資源局積極辦理本計畫二階環評作業,並依環評法相關規定加強民眾參與,釐清執行本計畫對環境無重大影響,以達水資源工程與環境永續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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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大甲輸水工程計畫說明會

相較於興建大型水庫,本計畫係以輸水隧道將大安溪大甲溪水源及相關供水系統串接,透過水源聯合運用增加供水量及強化備援能力,對於環境衝擊較低。本計畫辦理二階環評將影響原計畫供水期程,為穩定大台中地區供水,本署與相關單位將持續宣傳節約用水,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計畫及改善豐原淨水場,並加強調度及抗旱準備作業等方案,以因應本計畫供水期程延後導致之缺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