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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南烏水庫及穩定南部供水計畫集水區保育治理第2次評鑑

  發刊期數:第0070期/ 發布日期:103/05/16

經濟部於103年4月23至24日已順利完成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第2次評鑑作業,評鑑過程雖然翻山越嶺,委員及各評鑑單位確屬辛勞,但眼前集水區林木復育景像,大自然的自癒能力及各機關的努力成果,已使整治目標向前邁進一大步。

改善南部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營運功能,加強上游集水區水域環境保育及有效提升水源備援與常態供水能力,99年5月12日總統公布實施「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以為期6年跨各部會地方共同合作辦理方式,加速水庫治理,以降低缺水風險及維持水庫壽命。經濟部亦為確保水庫集水區治理成效,於101年12月7日函頒「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集水區保育治理評鑑作業要點」規定,由水利署擔任幕僚,組成評鑑小組進行工程勘評,以期將預算花在刀口上,並確保治理的效果。

本年度已進入第2次評鑑,整個評鑑小組由本署賴副署長伯勳擔任領隊,並外聘具水利、水土保持、環境生態之委員,計有游繁結、謝正倫…等6位專家學者參與(包含1位NGO代表),受評單位包含水保局、林務局、公路總局、營建署、南水局、自來水公司、嘉南水利會、嘉義縣政府、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等10個機關(構)。評鑑項目則包含三水庫之土地利用管理、保育治理、防災監測及道路水土保持等。

評鑑第1天辦理南化、曾文、烏山頭水庫工程現地勘查共9件工程,項目涵蓋已自然復育減作部分及1件示範工程。第2天舉行評鑑會議,評鑑會議的進行除各受評單位依序辦理工作成果簡報外,亦由列席民間團體(台灣水資源聯盟)代表簡報,充分表達NGO的想法及訴求。各執行機關於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時均考量安全兼具生態,並於施工前、中、後進行生態檢核的做法,相當受到委員之肯定。又對於原來災害地點經自然復育,已逐漸穩定而採取減做以節省經費之作法,亦稱許有加。

感謝各委員及民間團體於現勘及評鑑會議時提出精闢的建言,特別針對水庫集水區治理、土地利用管理、違規使用之查報取締、崩塌地監測……等等,各執行機關(構)將參考委員及NGO團體的建議,透過滾動式的檢討,以安全為基礎,以生態為導向。相信藉由不斷的檢討調整,曾文南化烏山頭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必能以最節省之經費發揮最大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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