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濁水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規劃第四河川分署

  發刊期數:第0617期/ 發布日期:113/11/08

在極端氣候影響下,使現今發生極端降雨之事件頻繁,加上都市的蓬勃發展,讓原應承擔降雨逕流並入滲至地下水層之土地,皆被建築物取代,進而造成逕流無法入滲並使逕流量增加,淹水情況更加頻繁。故第四河川分署(以下簡稱四河分署)爰依水利法83-2條規定,辦理「濁水溪水系逕流分擔評估規劃」計畫,目的是評估流域內之逕流分擔需求,並將傳統由防洪設施(水道、區排)來容納洪水,調整為由水道與土地共同來分擔滯洪,以提升流域整體承洪能力。

四河分署針對濁水溪水系進行盤點其是否具有推動逕流分擔必要性與可行性之河段或區位,並根據「逕流分擔實施範圍與計畫之審定公告及執行辦法」第四條所述三種樣態,篩選及評估逕流分擔目標區位,作為後續推動逕流分擔之依據。透過篩選及氣候變遷等情境之洪水演算,於樣態一(河段評估),顯示濁水溪及其支流並無溢淹風險之目標河段;樣態二(開發區位評估),顯示南投縣竹山南雲產業園區(柯子坑支線匯入清水溪)有淹水潛勢,建議開發單位依出流管制、調整治理計畫及參考逕流分擔需求量體來提升保護標準與防護能力;樣態三(低地評估),顯示流域內低地之大義崙排水系統西螺都市計畫區之西螺大排、永定厝中排、社口中排及舊社埤頂大排受低地影響,於水位高漲時無法排入下游排水並重複發生積淹,符合樣態三之條件(如圖一)。

將樣態三之標的進行逕流分擔方案初步規劃,由於積淹區域集中於下水道G、H幹線,故針對此區位進行可滯洪區域盤點,並研擬短中長期逕流分散措施。短期方案建議於G幹線周圍之大牛埔防災公園,(面積3.98ha、滯洪量4.32萬m3,如圖二),達到消減洪峰流量之成效;中長期方案則針對其餘下水道幹線,擇定可利用土地,搭配適宜之抑制或暫存措施,減輕因都市發展或氣候變遷之淹水問題。透過所研擬之改善措施,對西螺都市計畫區內之重要保全對象可達90%以上之淹水改善成效(如圖四、五),後續完成審議後將持續協助權責單位(雲林縣政府)推動逕流分擔措施,以降低淹水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