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雲林地區未來發展之穩定水源,減緩長期以來所抽用
地下水導致
地層下陷問題,行政院爰於91年元月核定實施
湖山水庫工程計畫,
水庫壩址位於雲林縣最東邊之斗六
丘陵,地處
北港溪水系上游,
梅林溪上游梅林溪支流土地坑溪、中坑溪及南勢坑溪。
湖山水庫為典型
離槽水庫,取水
攔河堰位於南投縣竹山鎮桶頭吊橋
下游,地處
濁水溪支流清水溪,於保留
下游生態基流量及用水人權益水量下,將餘水引入
水庫調蓄利用。計畫核定總經費204.75億元,預定103年完工。
湖山水庫屬
離槽水庫,原評估認為施設備援系統之需求不大,惟受98年莫拉克
颱風影響,乃重新檢討因應
氣候變遷設置備援系統之必要性。由於
湖山水庫具有湖南及湖山二座
導水隧道,其中湖南
導水隧道已規劃兼作取
出水工輸水管路使用,而湖山
導水隧道於
水庫蓄水前完成封堵後未有其他利用。因此,若能於
水庫完工前將湖山
導水隧道保留改建為具備援性質之第二
出水工,則有助降低供水風險、提升營運管理可靠度。另因營運中
水庫欲增設備援系統,所遭遇之施工難度、期程及經費均甚高,
湖山水庫計畫目前尚處於施工階段,於現階段增建具備援性質之第二
出水工,可避免完工後施作耗時及增加成本之問題產生。綜上,
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經重新考量並多次邀請專家學者審慎評估,認為在工程可行、工期及經費均允許之情況下,於施工階段增建湖山取
出水工確有其必要性。
湖山水庫增設取
出水工後之助益有:一、穩定供水能力,降低缺水損失;二、活化
原水水質,降低淨水成本;三、增加排洪能力,因應
氣候變遷;四、提升防淤能力,延長
水庫壽命。其新增工程如下:
- 進水塔工程:於湖山導水隧道左側脊平台空間設置豎井式進水塔、操作橋及聯絡道路,並與壩頂連結 。
- 輸水路工程:新設長約130.9m之輸水隧道(進水塔上游56m、下游74.9m),再銜接既有湖山導水隧道,並於湖山導水隧道內設置直徑2.5m鋼管襯砌,末端再新設長約70.3m之輸水路,連接至下游閘閥室。
- 出口工程:於既有湖山導水隧道出口附近設置閘閥室,並於閘閥室出口處規劃消能工1座。
- 下游連接管路工程:總長度約1,200m、直徑2.2m,以出口閘閥室為起點,終點銜接至原下游連接管路,以達供水之功能 。
由於原
湖山水庫工程計畫未有該項設施,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7條第1項規定:申請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內容,涉及環境保護事項之變更,無須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者,應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核……」。故由
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研提環境差異分析報告,經行政院環保署召開2次專案小組審議,
水庫備援理念甚獲委員認同,並順利於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35次會議審查通過。後續待行政院通過修正計畫後,
中區水資源局將即刻趕辦後續工程發包與施工,未來並將遵行此新規劃之環境保護對策與增加環境監測項目,使
湖山水庫計畫生態保育環境及水量水質提昇,成為永續發展之最佳水資源方案。